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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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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分
2019年7月22日,小米集团入主“世界500强”。小米总裁雷军当晚向“小米的同学们”发信,赠予2万多人“纪念股”,看似率性,但从法律规则的角度来看,则更像是 “蓄意”的规划。究竟其中涉及到哪些法律规则,在这一事件中又是如何体现的,会弓l发怎样的法律效果?在这里,我们从四个方面结合AFP和CFP的相关知识点来聊聊“空中法谈”的看法。
一、雷总有权率性“送股”吗?
二、雷总的不同表达会有哪些不同的法律效果?
.承授人范围会有差异
.两个“500股”与一个“1000股”的权利归属是不同的
.小米集团有必要出面澄清雷总表达造成的困扰
三、“纪念股”的股权内涵
.1000纪念股价值是多少?
.什么时候能拿到“1000股”?
.是否存在获取股份的变数?
四、如接受“纪念股”,会遇到哪些税务问题?
.涉税人的税务居民身份
.是否为小米内部员工
.涉税财产取得地
.股票为境外上市股票
本次“小米送股”事件中,“纪念股”对公司的商业意义尚须进一步双察。
刘东华
主讲方向:法律法规
教育背景: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硕士学位
•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 专职律师,担任公司、政府机构、公益组织和个人法律顾问,执业20年
• 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合作教学17年,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多项全国立法和地方立法项目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
• 曾担任北京当代金融研究院研发主任,负责研究院各类法律课件、教材和项目撰写、修订与法律领域的课程研发
发表著作:
• 《实践中的公益法》,合著,法律出版社,2012年6月第1版
• 《公益法律研究》(第一卷),主编,法律出版社
• 《妇女法律研究案例·指南》,副主编、撰稿人,中国工人出版社,2000年8月
• 《生活中的法律——人身权利疑难百问》,副主编、撰稿人,中国工人出版社,200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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