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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国时期的慈善事业由社会救济性开始向社会公益性转变,就是在这些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人的影响和带动下实现的。
现如今,慈善在财富圈“大热”,特别是两会后,《慈善法》即将“问世”。以“慈善”为话题,不仅能帮助金融理财师与高端客户拉近距离,更可体现自身的专业素养。不过,除了聊聊《慈善法》,理财师们还应储备哪些“高大上”的慈善谈资呢。
你以为慈善是舶来品?
No,No,No,慈善文化源远流长,可以上溯到先秦!!!
纵观历史,每一次经济鼎盛,都带来慈善繁荣。
你以为慈善就是富人掏钱给穷人?
No,No,No,民国就进入花样慈善模式啦!
专门的慈善教育、医疗机构也相当完善。
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周礼地官·大司徒》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道德经》
大慈大悲,常无懈怠,恒求善事,利益一切。——《法华经》
小伙伴们,你知道吗?在前不久结束的全国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上,刚刚表决通过了一部法律,对,那就是慈善法,一共有 12章 112条,将于今年9月 1号开始正式实施。慈善法的亮点很多,与我们金融理财师有关的,需要小伙伴们执业时密切关注的一个亮点就是慈善信托。此外,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在慈善法中以法条的形式予以明确,不再由政府规章说了算。
所以,小伙伴们有必要了解一些中华传统慈善思想,知道中国慈善事业目前存在哪些问题,未来也要积极参与健康、慈善生态的建设。特别在为高净值客户提供理财服务时,理财信托这一新技能大家一定要get。未来伴随遗产税的开征,特别是我们大家可以发现,最近媒体又在吹风,遗产税是山雨欲来风满楼,我们理财师要提醒一下客户,让他们长长心,这又是为什么呢?
有心的小伙伴会发现,我们国家凡是涉及公共利益的政策,其出台过程是有迹可循的。一般先是小道消息,什么遗产税要出台啦,传得有鼻子有眼,然后政府就会辟谣说没有的事儿我们还不具备开征条件等等一大堆理由之后,就会有小道消息,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们的公共政策的出台的轨迹基本上是遵循这样,所以未来遗产税的开征当然短期内还无法预见得到,但是未来是比较确定的一件事情。那么高额遗产的税收负担将会倒逼高净值客户主动行善,未来慈善捐赠一定会成为大众富裕阶层善举避税、名利双收的不二之选。
了解了这些,那么我们下面就跟大家分享一下我国关于慈善的一些事情,先聊一聊传统慈善文化。
俗话说老无老以及人之老,幼无幼以及人之幼,自古便是中国传统美德,还有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兼济天下。这样的座右铭持续地激励着那些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熏陶的志士仁人。什么是慈善呢?这里跟小伙伴们分享一下有我国公益慈善事业教父之称的崔乃夫老先生的观点,他同时也是中华慈善总会的创始人,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的第一任会长,原民政部部长。
什么是慈?就是慈祥,有爱心,怀有仁爱之心就是慈。比如父母对子女,长辈对晚辈的爱就是慈,更侧重的是纵向的延伸,像我们耳熟能详的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说的就是这个慈。
什么又是善?善就是善良有道德,广行济困之举就是善。比如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就是善,更侧重的是横向的传递,像我们同样耳熟能详的上善若水,所以心慈举善即为慈善。再用接地气的话讲,就是有同情心的人们之间的互助行为就是慈善。
对慈善较为规范科学的定义只有三种不同的角度,给大家分享一下。
第一个角度:从个人需求角度,比如说大家都知道的马斯洛五个需求层次理论,这里面就有一个,就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种自我实现、回报社会的个人需求。所以说从这个角度来讲,慈善是社会成员基于人道价值和博爱精神,从而自愿对不幸无助人士的无偿的社会援助和群体支持行为,这个就叫慈善。那这个定义呢?我们所更强调的是个人的直接行善。
第二个角度:从群体的社会属性角度来说,慈善是民间组织和民间个人通过合法中介组织以自愿捐赠方式汇聚货币、物资、劳务等资源,再通过合法途径帮助那些无力自行摆脱危难的人士的一种有组织的活动,这个叫做慈善。这个角度更强调的是社会成员通过第三方间接做善事。
第三个角度:从财富分配的角度说,慈善是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什么是社会财富的三次分配?初次分配是由市场主导,社会成员主要获得劳动性收入。社会财富的二次。
分配主要由政府主导,通过一些税收,社会成员将获得转移性收入。第三次社会财富分配实际上就是在道德力量的作用下,通过个人捐赠而进行的分配。那也就是说第三次社会财富的分配是形成了个人的捐赠性收入。这是著名经济学家李宁先生的观点,这个观点早在 94年就被提出来。现任国家领导人中有好几个都是李老的学生,老先生可是大师。
为什么平头百姓还会一心向善,扶危济困?
下面就聊一聊深入我们骨髓的中华传统美德及源远流长的慈善文化。
我们的祖先在慈善文化方面早就形成了深刻的共识,比如反映先秦时期社会生活的周礼这一本书中就有这样的记载,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这里面保息就是指安养百姓,使之繁衍生息的措施。
那么大家可以看到保息六养万民,实际上就是说对六类人要进行政府的安置,体现的是仁爱民本的孔孟儒家思想。再比如反映同一时期哲学思想的道德经一书中,则有这样的文化精髓,叫做上善若水,利万物而不争,体现的则是乐善好施的道家老庄思想。再比如从 6世纪以后佛教传入我国,在法华经中就有这样的说法,叫做大慈大悲,常无懈怠,恒求善事,是利益一切的内容,体现的是修善功德、慈悲为怀的佛陀四家师相。所以儒道士三家慈善思想相互融合,传播繁衍,深入人心,成为风俗。
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现在还有那么多的劝世良言,心灵鸡汤?其实都是融会儒士道诸思想,大力劝导普通老百姓积德行善,或以此进行劝捐活动。以上传统慈善观念只从一个侧面反应了我们老祖宗的思想文化的博大精深。
第三个问题,我国古代慈善事业做得如何?早在先前时期,古代的慈善事业就有了一定的眉目,那个时候还只是起步阶段,一切还没有依循,只是简单地对老人妇女儿童提供一些少量的救济措施,比如战国时期分散在各个家族的祭田、族田或者叫贡士庄等形式的宗族慈善,就是宗族内部专供宗族内的老人妇女、儿童的救济。说白了就是在宗族内留了一部分公共的土地,然后以公共土地的产出来救济这些老人妇女、儿童。
之后到了两汉时期,这个时期比之前的无规章的救济有了一定的进步。当时已经规定说一个地区如果受灾了,当地官员上报灾情,再根据灾情轻重程度划分不同的救灾标准,从而提供额度不等的救济。再之后就到了唐宋时期,政府主导设立了一系列的社会救济机构,以满足穷人的不同需要。比如唐朝非常有名的一个做法叫做悲田养病坊,就类似于现在的敬老院和孤儿院。
其实早在唐朝女皇武则天时期,就是公元 701年至 704年就已经设置了悲田坊。在唐明皇李隆基时期,也就是说公元 717年,唐朝官方正式设立悲田法,收容孤老、贫病等弱势人群,基本都由寺院负责,并任命寺院的僧侣担任悲田养病师。悲田坊表面上是由政府设立的,但是经费却来自寺院善男信女们的捐赠,这也是一种公益性的慈善做法。这一做法一直延续到宋代,后来又分为福田院、居养院等收养设施,以及安记房等医疗机构。也就是说,养病房将收养和医疗分开了。而到了明清时期,我国古代的慈善事业已趋于完善,灾后有了完备的对灾民进行处置的安置措施。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慈善事业主要在两个方面发挥作用,一个是救灾,一个是扶弱,且以政府为主导,民间组织为辅。
本节最后一个话题就是民国时期的慈善世界。那为什么要重点说民国时期的慈善事业?因为在民国时期,无论是慈善团体的数量还是慈善家群体,在中国慈善史上都是首屈一指的。民国时期灾害频发,连年战乱,以致生灵涂炭,民不聊生。实话实说,民国时期社会救济这个事,政府真的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于是民国政府为了减轻负担,以及瞧见洋人在华兴办慈善事业的成功,于是开始重视慈善,并多措并举支持鼓励慈善事业的发展。
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立法规范。民国时期第一步监督慈善组织的单刑法就是 1914年的红十字条例,成为当时慈善事业法制化的开端,这也为我们现行 1993年版红十字会法制定奠定了基础。除此之外,民国政府还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慈善事业税收减免措施。比如在当时的民国就有遗产税法,首次明确了慈善捐赠人享有税收优惠权。
第二:民国时期的慈善组织形式的多元化。民国时期各类慈善组织很多,比如响当当的有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幼协会、战时儿童保育会、香山慈幼幼儿院、华阳义政会等等,还有各种宗教慈善组织,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等等。这些慈善组织既有民办的,也有官办的,还有中西合办的。在数量上来讲,民办慈善组织的数目众多是当时不争的事实。可以从当时 1948年中国年鉴上看到。这个年鉴上提供的数据是这样的,当时全国有 4172个救济机构,其中民办有 1969个,占比47%。从这个数量上可以看出,当时慈善组织的数目还是很多的,从分工上来讲,当时的慈善组织也有分工,有的慈善组织专职于募捐,有的慈善组织专职于实施救助,而有的慈善组织则专职负责协调。这样也使慈善组织的优势得以发挥,效率得以提高。
第三:民国时期慈善捐助的形式实现了多样化和近代化。民国时期筹集善款的形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除了以往传统的社会捐赠以外,还出现了类似于我们当代不断涌现的义卖义演,甚至还要发行彩票、购买股票等多样化、现代化的募捐形式。捐款形式的多样化,使得慈善组织获得善款来源的范围更广,获得善款的数额更多,慈善组织的灵活性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对慈善组织的长远发展十分有利。
第四:民国时期慈善组织的社会公益性主要体现在两个领域,值得我们当代借鉴,一个体现在医疗,另外一个体现在教育领域。民国慈善组织借鉴英国教会慈善医院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些慈善公益医院,其宗旨是为广大社会民众服务。这些慈善医院的收费很低,甚至有的时候还免费。
此外,民国时期出现了专门的慈善教育机构,不仅收养孤儿,而且还培养贫民子弟,还有专门培养聋哑人的慈善机构。其中指我们说不仅是救济,更是培养孤贫儿童独立自强的性格,注重教养兼施,不仅以养为目的,而且还要教育这些人。慈善教育机构的设施非常齐全,包括图书馆、博物馆。另外慈善教育的层次也很分明,比如说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甚至在大学里面还做了一些专业的分科,比如说工科、商科、农科等等。另外,民国时期公益慈善机构的地域分布也非常均衡,基本上全国各地都有。
从以上四个方面可以看出,民国时期的慈善事业已经开始由社会救济性向社会公益性转变。
再从这个动机的角度来分析,会发现这种转变实际上是由两类人促成的。哪两类?民国时期主办社会慈善事业的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洋人,一部分就是我们华人。
洋人这部分主要就是国外的传教士和外国的绅士、商人。这些人主要是在鸦片战争后来到中国,办慈善的动机也不太一样,有的是为了在中国立足,借兴办慈善事业来取悦国人,有的则是出于帝国主义文化侵略的需要,以办慈善事业来欺骗国人。当然,也有一部分人确实是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把慈善当作一种国际性的援助事业来做的。
另一部分就是我们自己人、华人做慈善,这一部分人主要就是政府官员的家属,或者是当时政界的一些官僚。这些人办慈善的动机也十分复杂,有的是为了博得一个好名声;有的则是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为了积德行善;有的则是受了洋人办慈善的刺激,认为中国人应当有自己的慈善事业;有的则是对过去崇祯时做的一些有辱国家、民族的事情忏悔了,以赎罪的心理来办社会慈善事业。
我们通过这些回顾,你会发现,民国时期的慈善事业由社会救济性开始向社会公益性转变,就是在这些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人的影响和带动下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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