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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净值家庭财富传承的安全密码

发布

2025-01-13

AI总结
讲师介绍
要点回顾
用户评价
关键词
  • 财富传承
  • 企业经营
  • 继承人争议
  • 债务风险
  • 混同风险
  • 代持风险
  • 涉外婚姻
  • 继承程序
  • 法定继承
  • 资产外流
全文摘要
详细阐述打印遗嘱的法律效力及财富传承中的风险与规划,通过案例解析强调遗嘱形式的灵活性与提前规划的重要性,避免继承争议。桂芳芳律师分享高净值家庭财富传承策略,解析了继承争议与遗嘱执行风险,建议采用自书或公证遗嘱形式,避免复杂遗嘱形式,强调提前规划以应对未来不确定性。
章节速览
  • 00:05
    财富传承风险与法商智慧:安全密码解析
    本次分享聚焦高净值家庭财富传承,通过案例解读风险,介绍法商工具,提炼传承安全策略,旨在提升财富管理效果,保障家族财富安全。
  • 03:28
    财富传承与企业经营中的五大风险解析
    从刑事风险、债务风险、混同风险、代持风险到接班风险,详述企业经营与财富传承中需警惕的风险点,强调风险识别在财富管理中的重要性。
  • 08:34
    婚姻财富五大风险解析:财产转移、混同、继承与抚养问题
    本节详细阐述了婚姻中常见的五大财富风险,包括共同财产的转移、婚前婚后财产混同、法定继承导致的资产外流、婚内夫妻抚养问题以及涉外婚姻风险。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个人财产安全,还可能因法律适用不同而在跨国婚姻中造成额外挑战。
  • 13:43
    财富传承中的五大风险:继承人争议、遗嘱执行与遗产管理难题
    指出财富传承过程中的五大风险,包括继承人争议、遗嘱执行、遗产管理、遗嘱效力及继承程序风险。通过案例说明,如遗产无人管理、企业股权争议、遗嘱效力质疑以及跨国继承手续复杂等问题,强调了这些风险对财富传承的影响。
  • 17:11
    高净值客户传承风险:继承人争议案例解析
    指出高净值客户在财产传承中可能遇到的继承人争议风险,通过一个八套房产继承案例,解析了在法定继承规则下,父母、配偶和子女的继承权分配原则,以及在无遗嘱情况下,如何处理遗产分配争议,强调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的重要性。
  • 24:05
    财富传承误区与有效遗嘱形式解析
    本节深入探讨了财富传承中的常见误区,包括认为传承不急、忌讳提前规划以及低估规划必要性等问题。通过分析遗嘱案件大数据,揭示了因形式要求不符导致遗嘱无效的高比例,强调了制作有效遗嘱的重要性,旨在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并妥善处理遗产规划事宜。
  • 29:08
    打印遗嘱与见证人争议:遗嘱有效性的法律判定
    指出一起涉及打印遗嘱有效性的纠纷案例。遗嘱人邀请邻居见证并打印遗嘱,但过程中一名见证人提前离开。遗嘱执行时,遗嘱中受益的现任配偶和孙子起诉要求确认遗嘱有效并执行遗产分配。被告辩称遗嘱不符合法定构成要件,且遗嘱人意愿存疑。一审法院以遗嘱日期打印、见证人未全程参与为由判定遗嘱无效。上诉方强调遗嘱人真实意愿、日期可证明为当天、见证人时空一致等理由,请求二审法院重新评估遗嘱效力。案例展示了遗嘱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之间的法律争议。
  • 38:55
    遗嘱争议案:证据与法律的胜利
    在关于遗嘱效力的法律纠纷中,双方围绕遗嘱的有效性及遗产分配展开争论。上诉方通过提交证人证言、生活合影、立遗嘱视频截图、出入院记录及手写遗嘱等证据,证明被上诉人未尽赡养义务,并强调立遗嘱人意愿始终一致,即遗产应归后婚家庭所有。尽管被上诉人质疑证据的三性,法院最终支持上诉请求,判决改判,确认遗嘱效力及遗产分配方案。
  • 42:24
    打印遗嘱形式要件争议与法律判定解析
    指出打印遗嘱在形式要件上的要求,包括签名、日期及见证人的作用。强调了遗嘱每页签名的重要性,以防止内容被篡改。分析了日期标注的灵活性,并指出即使日期为打印形式,只要能确定遗嘱订立时间,且无后续遗嘱冲突,该遗嘱形式要件即符合法律规定。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展现了专业立场,详细论述了遗嘱有效性的判断依据。
  • 45:05
    打印遗嘱效力确认:见证与意图的真实表达
    指出关于打印遗嘱效力的案件,遗嘱由遗嘱人手书后打印,见证人参与了全过程并核对确认。遗嘱人神志清晰,遗嘱内容与之前遗嘱一致,均排除第一段婚姻子女的继承权,支持财产留给第二段婚姻家庭成员。法院通过目的解释和文义解释,确认遗嘱符合法定形式,遗嘱人意图真实,最终支持了诉请,强调了遗嘱形式的灵活性和真实意思表示的重要性。
  • 48:07
    遗嘱形式与继承规划详解:规避风险,提前布局
    详细介绍了遗嘱的六种形式及其适用条件,包括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和公证遗嘱,强调了自书和公证遗嘱的易用性与可靠性。通过案例分析,阐述了继承中可能遇到的争议风险,如继承人身份确认和遗嘱效力争议,并指出财富管理的核心在于提前规划,以应对潜在的继承风险。
思维导图
原文
金库网的各位大家好,我是桂芳芳律师,又跟大家见面了,我应该算是老朋友了。今天在经过网跟大家分享一个我所在的领域非常擅长的一个话题,也是大家很想要了解的话题,是财富传承。所以,我准备了今天的主题,大家应该看见了,高净值家庭财富传承的安全密码。我们各位所服务的高净值客户当中,很多人创造了财富。他们的财富,可能也越过了婚姻危机,要来进入财富传承的过程当中。那么在财富传承过程当中有哪些风险?又有什么工具可以帮助我们的客户更好的完成财富传承呢?我今天的这个主题,希望在这一方面可以帮助到我们的客户,可以帮助到大家更好的服务我们的客户。
好,在正式开始分享之前,再跟大家介绍一下我自己,可能我们现场也有非常多的新朋友,我叫桂芳芳,目前在植德律师事务所担任嘉世和财富管理业务的合伙人。在过去的一年当中,我拿到了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奖项,上海市优秀女律师一个提名奖。在过去十几年当中,我办了一千件婚姻家事财富管理的案件。在这些案件当中我看到了很多婚姻继承,企业经营等等当中的这些问题,这些风险,这些困扰。同时我也把这些人他面临的这些问题之后,我积累出来的经验,总结成了很多的知识输出。所以我在央视、东方卫视,法眼看天下等等的节目都有担任嘉宾。同时也给很多的报刊杂志担任专栏撰稿人。也在过去当中给很多的私行,还有其他的金融机构担任法律顾问或培训讲师。
我同时还写了七本书,其中有一本法律如何让家不伤人,是最近的一本书。这本书当中我们讲了很多法律如何护航新幸福家庭和财富安全的。今天的内容就是从我办了这么多案件当中去筛选出来的,非常经典的,组成了我们今天的主题。今天的主题我会用一个半小时1个小时多的时间,来跟大家一起来讨论这几个主题。
第一就是案例解读,财富传承当中到底有什么风险,我会通过两个案例来跟大家细细的来看传承当中的那些风险。第二个是法商锦囊,我们看到了财富传承中的风险。那么是有哪些工具可以一定程度上帮助避免这些风险吗?或者说我们有哪些工具是在那,我们可以先认识他们。最后一部分是法商智慧财富传承的安全密码。最终的这一部分我会一起来收口,帮着大家一起来梳理一下财富传承过程当中到底哪些点是我们特别要注意的。我会梳理财富传承的一个完整的体系,以及它相应的配套的一个方案。
好,我们来看第一部分,案例解读,财富传承的风险识别。我总是在讲课的时候,特别喜欢先从风险入手。可能很多人不一定非常喜欢听风险这个词我们很多客户可能会是这样。当然作为我们各位,我们应该对风险是不陌生的。但是我们很多客户会比较陌生,从我们给方案的角度来讲,前提一定是知道风险在哪里。所以我们得先对齐一下颗粒度,拉齐一下我们的认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传承当中会有什么风险。
当然在讲之前,我会希望用一点点时间,帮助大家先系统的梳理一下财富管理和传承当中的一些风险。所以我把它分成了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企业经营的风险,第二个部分是婚姻风险,第三个部分是传承的风险。好,第一部分我们先来看企业经营的风险。企业经营作为企业家作为一个企业而言,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常见的风险应该是这五项。
第一是刑事风险。刑事风险这是我们一直悬在我们企业家头上的一把剑,我们希望它不要掉下,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可能会落下。我们常见的罪名,比如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合同诈骗罪、非法法经营罪、挪用资金罪等等,是非常常见的一些罪名。那也有一句话说,最赚钱的方法都写在刑法当中。所以想要怎么赚钱,那就刑法当中规定那些罪名一等一的赚钱。但问题是他是极有可能是触犯刑律,要承担刑事责任,要失去人身自由,甚至失去生命的。所以作为企业家,作为高净值客户而言,我们必须要避免的第一道风险,就是刑事风险了。
第二个是债务风险,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或者是我们在自己在进行财富管理的过程中都有可能跟债务会挂上边的那比如说股东因存在公款私用、私贷公用、公款私存、资金混同、股东担保等行为,那么就要承担公司的相应的债务。所以这个债务风险跟第三个混同风险,是直接相关的。债务有可能是公司的债务,但是如果存在混同,也有可能由公司债务变成个人债务。混同风险是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很常见的一些行为。比如说我们一些企业家会在经营企业中,我让我的会计,让财务把钱打到我家人账上。因为我家最近要买房,我缺钱,这企业就是我自己的。所以把企业当成自己的提款机,这就是我们说的到混同的这个风险。
一旦企业遇到经营问题,企业债务还不清,那这个债务就有可能会需要股东来还。这对股东来讲,尤其是对股东的家人而言,是不可承受之重,这是第二第三。那第四是代持风险。代持是指什么?我的东西你代为持有,如果是一个短期行为,可能风险还不大。但如果是长期行为,甚至这个资产金额还很大,那么代持的问题也就很大了。代持风险我们常见的代持可能有股权代持,也会有房产代持,也会有资金代持。
股权代持。比如说我要开公司,但是以我的名义开好像不太合适。比如说我不想让我的配偶知道,或者说我是特殊身份,我不适宜去持有某些公司的股权,所以我就会选择找其他人来代我持有,那么这个就是股权的代持了。还有房产的代持,比如说我们上海、北京我们会有限购,那我买不了房我又想买怎么办?那就以父母,兄弟姐妹等等他人的名义来进行代持,这个就叫代持。代持会随着代持人的离婚、代持人的身故、代持人的债务等等,而会存在相应的风险,所以我们也不是很建议进行资产代持。最后一个是企业的经营过程当中的接班问题,这个是一个交叉问题,我今天讲传承,后面会重点涉及。
好,这是企业经营的风险,我们再来看婚姻风险,婚姻是我最为关注的话题,因为我经常说婚姻是我们人生的重要的一个阶段,身份关系的变化会产生财产关系的变化。所以在婚姻当中,经常会有一些财产的问题随之而来。我帮大家梳理了婚姻财富的五个风险,那这五个风险分别是什么呢?第一个,共同财产遭遇转移。我经常在处理离婚咨询的时候,都会有很多当事人问我说顾律师,我的老公出轨了,那么我账上的500万怎么办?他想要做的事情其实就是资产的转移。
第二个是婚前婚后财产的混同。比如说我婚前有一套房,婚后我把这个房子卖了又买了一套,哪怕是价值一样,还是登记我一人名下。那你一定能确保婚后买的这个房子依然是你的个人财产吗?其实是不能的,因为你没有办法,你不一定能够证明婚前的房子卖掉的钱用来买了婚后的房子。买房和卖房之间它往往会有时间差,对吧?那你这个资金可能它的流向就不是那么明晰,或者说婚后再买房的时候可能写了两人名字,那你婚前的这个房产肯定就变成共同财产了。所以,婚前婚后财产的混同也非常的常见。
最近有一个非常热的综艺叫再见爱人4,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啊,我是看了的,而且我还做了直播,在我的公众号贵律师婚姻说法当中,视频号直播好多人看。昨天晚上我们东方卫视本来还邀请我来对卖淫的行为进行分析,但因为我出差来北京了,所以错过了。在这个综艺里面就有一个问题大家有关注到吗?张泉灵老师问杨紫的太太,问他说你有个人财产吗?他问什么是个人财产,就没有个人财产的概念。为什么呢?因为财产都在公司里面,那这其实是公司资产和个人资产的一个混同。是因为杨子不愿意把这个钱拿出来,所以这是混同问题,有各种混同,婚前婚后的公司和个人的。
第三是法定继承所导致的资产外流。法定继承很常见,因为中国人可能写遗嘱的还算少口述,所以我后面也会讲,遗嘱为什么写的不多,它有什么好处,有什么坏处,我后面会讲,但就是因为中国人写遗嘱的不多,所以一旦有一个人身故,他就会发生一起法定继承。因为没有遗嘱,就是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的话,继承人是谁啊?继承人是第一顺位是配偶、父母、子女,对吧?父母身故,他的子女继承了财产,子女继承了财产之后,是一般是婚内继承。婚内继承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时候对父母而言,他所有的财产给了他的孩子。但是他的孩子有没有得到他所有的残忍呢?其实没有为什么?因为他传出的是一个丙孩子只得到了一半,另外一半是配偶的。所以这就是法定继承导致的资产外流。
第四个是婚内夫妻抚养的问题,在家人四当中也在讨论这个全职太太的问题。很多人说迈林这个人他有很多的问题,是不是因为他是个全职太太,他去找份工作会不会好啊?他没有安全感,所以他会有很强的控制欲,所以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了一个问题,就是没有收入的这些人,婚姻当中的弱势群体在婚内会不会得到抚养,配偶之间的相互的抚养,更别说如果有人生病了,那么另外一方会不会帮他看病,带他去看病等等的,这都是婚内抚养的问题。
最后一个就是涉外婚姻风险,我们服务的高净值客户很多人都会有涉外因素。比如说身份涉外的财产在境外的。那么这个涉外婚姻风险也很常见。因为有的时候他的法律适用是可能会适用到他的国外的地方。比如说他婚姻缔结在美国,或者说他要离婚,但是他起诉,因为居住地也在美国比较久,所以他起诉离婚就在美国。那这个时候法律适用有可能适用到美国的婚姻法了。我们很多人不一定懂得美国的婚姻法,所以就会导致在离婚过程中,我们在财产上会吃亏,所以这是婚姻当中常见五大风险。
接下来我们进入到传承,今天我们的主题也是财富传承。传承当中的五大风险我也帮大家总结了。第一个就是继承人争议风险。因为财富传承一定涉及到谁来传承的问题。那么到底谁是继承人呢?这一定是最大的一个争议问题。
第二个是遗嘱执行的风险。好,不是法定继承写了遗嘱的。那么这个遗嘱到底谁来保管,谁来执行,认不认,这是遗嘱执行的问题。
第三个是遗产管理风险。写了遗嘱了,人过世了,那么这个遗产由哪谁来管理?在漫长的打基层官司的过程当中,这个遗产可能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比如说我在办一个案件,我在上海,我的这个当事人,他是孙女,她外公外婆去世了。因为他妈妈早就过世了,所以孙女可以代位继承。外公外婆过世之后,有一套房子,这个阿姨,就自己占有了,而且已经装修了,并且入住了。这个房子我们本来说,你应该拿来出租,租金大家一起收,那么遗产继承关此结束之后,归谁就归谁。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阿姨就直接装修入住了,这就是遗产管理的问题。
那遗产管理还涉及到什么?比如说我们有很多是企业家,对于企业家来讲,他身故之后,这个企业股权的继承问题也是会经常会蒸很久。那一直在打官司,一直在争议继承这件事情一直没有尘埃落定的情况下,那公司经营还要继续,那到底谁来经营公司?继承人也没有确定,我们彼此之间都不服,对吗?所以就是会存在股权可能会贬值,公司可能会被各种转移等等。
第四,遗嘱效力问题也是涉及到。刚刚说到了我写了遗嘱了,但是遗嘱有没有效呢?所以这也是很常见的,一会儿我会讲案例。
最后一个继承程序风险,继承程序风险怎么理解呢?在我们办理继承过程当中,我们要完成这个继承,就是说这个遗产从上一代到下一代,那么它中间是有一个继承程序的。比如说我现在在上海,我们值得的小伙伴们就都在帮客户办一个继承案子。这个客户他是中国人,但是有一直生活在美国,他出去加拿大打猎的过程中,就突发心脏病身故了。那么我们我是配偶和女儿的代理人,那么他们就需要去继承这个财产。但是遇到一个问题是什么呢?就是女儿已经是外国籍了。女儿作为中国人,他跟他父母的这个身份关系的凭证,我们其实需要去找,肯定是有的,肯定是有的,但是我得需要去找,需要去证明这是这个英文的Alice,就是这个翠花,那我需要去有凭证,所以没有完成凭证之前,我们这个继承就会需要拖很久的时间。
好,刚才就跟大家梳理了高净值客户常见的那些风险,包括企业经营的、婚姻的、传承的。那么传承就是我们今天的主要内容,刚刚传承五大风险。第一个风险就是继承人争议风险。所以接下来顾律师通过案例一起带大家来看继承人争议会发生在什么情况,那到底谁有可能是合法的继承人呢?
这个案例是北京周鸿八套房的继承的一个案例。这个周鸿,她是一个女企业家,很多年前她跟她的前夫离婚的时候,我们就是他的代理人帮他办了离婚。离婚的时候,他也争到了孩子的抚养权,财产、房产、股权等等大多都保住了。他一个人就带着女儿长大,在这个过程中,周鸿当然是吃了很多苦,吃了生活的苦,也吃了很多亏,吃了不懂法的亏。所以他慢慢把女儿养大。
女儿后来要结婚了,要嫁人了,他就知道不能让女儿再面临着跟他同样的一个风险。所以他的选择是在女儿结婚之前,就把这八套房给了女儿,就完全是女儿的婚前财产,而且他还做的蛮到位的。他也怕女儿为难,女婿说这个房子拿来抵押,那怎么办?所以周鸿其实是在八套房当中都分别占有1%的份额,女儿占有99%的份额,所以很多事周鸿其实做的还不错的。但是他没想到后面他面临的风险是新的问题,他的旧的风险想办法解决了,新的风险是什么呢?新的风险是他女儿身故了,白发人送黑发人。
这个女儿在结婚之后不太久,就住在他们同一个城市的不同的,区。在女儿结婚不久,有一天晚上,跟女婿两个人吵架。吵架当中的女婿女儿,就非常的生气,自己开车回娘家。那是一个雨夜,下着很大的雨,发生交通事故就他一个情绪非常的激动。第二个,是确实客观环境是在下雨,就不是很看得清楚。所以就发生了交通事故,女儿就死亡了。对于邹红来讲都是非常难以接受的一个打击,但是没有办法,他也要去面对,也要去处理。
女儿的后事处理完了之后,就涉及到女儿的遗产的继承问题了。刚刚说女儿其实也没有别的财产,但是,周鸿给女儿买了八套房子,所以女儿在这八套房当中99%的份额到底归谁?有一个继承的问题了,所以女儿没有离婚,没有遇到离婚问题,所以他防范的这个风险没有发生,没有想到的风险发生了。
好,现在问题来了,周鸿女儿的八套房到底由谁继承呢?大家可以想一想,其实我们刚刚说到第一顺位继承人,对吗?他是没有遗嘱的,所以是法定继承人。第一顺位,配偶有的,父母有的,子女没有的。但是,周鸿有一个想法,他认为前夫和女婿都没有继承资格,为什么?因为她说前夫一直都没有抚养过孩子,两个人离婚之后,约定了抚养费,但是从来没给过,也没怎么来看过孩子。说你没有小的时候你没有养孩子,现在孩子走了,你还要来继承孩子的财产。当然周鸿是不乐意的。
女婿,他更认为女婿是没有继承资格,因为女婿是杀人凶手,当然这是他自己认为的,有没有证据?没有,他就是完全不能接受女儿身故,而且对女婿跟女儿吵架,还让他一个人回娘家这件事情是耿耿于怀的。所以他也经常问我,跪师,我能不能去举报控告,要求把他抓起来。我说你的依据是什么?他说他就是故意让我女儿去发生交通事故。我说你有什么证据吗?比如说你有监控,他有在女儿车胎上扎个洞或者是什么,其实是都没有的,完全是一个意外。
其实女儿也女婿也非常的悲痛,但当然最悲痛的是周红。所以,他认为这两个男人都是她这辈子最不想见到的,可是却是女儿遗产当中跟他一起来平分财产的两个男人。大家可以看一下这个周鸿女儿的继承人到底是谁,爸爸有没有继承权,配偶有没有继承权,依照法律规定是都有的。他们有没有丧失继承权,其实是并没有。他们比如说爸爸小时候确实没怎么付过抚养费,但是,也没有说对女儿是有一个虐待,遗弃的行为。因为周鸿在兜底,女儿其实也过得蛮好,所以,父亲虽然小的时候没有抚养,没怎么抚养过,倏忽疏于履行抚养义务,但不足以导致他失去继承权。
这个女婿,也是的,女婿虽然是跟他吵架,他是一个先后关系,但没有因果关系,所以女婿依然是有继承权的,所以这个案子当中,八套房三个人来分。那当然在三个人当中,其实是有一些些比例可以倾斜。因为这个周红,对女儿,是一直抚养他长大,而且这个财产的来源确实也是周鸿。当然继承当中其实不太会考虑说这个房产是周鸿给的,法律依据并不需要去考虑。但是,从常理而言,是有可能做一定考量的。所以八套房归谁归三个人如何处理?是可以有一些些,对周红玉多分的可能性的。
好,那刚才讲了结果了,我们来看一下法律依据。在民法典继承编1127条当中,有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这个跟以前的继承法是没有变的。大家可以看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当然第二顺位用得着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好,那么在这个案例结束完了之后,我们为大家来进行一个财富传承误区的一个解读。因为刚刚是法定继承,当然周鸿的女儿确实很年轻,死亡也是一个交通意外,这种比例并不是很高。但是很多人可能会跟周鸿有一样的遭遇,我们的继承也会有类似的误区。第一个就是不用传承,掌门人身体很健康还粘附力强,所以还不到讨论传承的时候。比如说最近这两年一直非常受关注的杉杉的一个事件,姗姗其实也是遇到类似的问题,创始人突然间身故了,那么就是继承人他的子女和现任配偶非常年轻的后妈去来涉及到机场遗产的争夺问题。好,所以就考虑到第一个还不着急,还年轻着呢,还不着急。
第二个是不吉利,就是传承是死亡之后的事情,提早做不吉利。中国人都会在死亡这件事情上会有点讳莫如深,会有点避之不谈。但事实上我们都知道死亡是早晚会发生的,所以早做准备其实是好事儿。但很多人会认为不吉利,所以不准备。
第三个就是不复杂。我们经常说,那你可以写遗嘱,对吧?法定继承可能它的继承结果是我们不乐意看到的,所以我们律师往往会建议可以来写遗嘱。但是写遗嘱的话很多人觉得,不需要。我们家的情况也很简单,我就一个孩子,不需要去写遗嘱。但是像周鸿这个案子,他是白发人送黑发人,所以他就发生了这个逆继承昵继承,那么周鸿的他就发生了这个白发人送黑发人的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周红的这个女儿的遗产其实就会由她的父母来继承了。在这个过程中,就是女儿可能不一定希望说这个父亲要继承或者说继承这么多。但是因为他没有来得及做安排,所以我们说其实可以写已久。但是很多人认为不是特别复杂就不写,家庭情况很简单,不需要规划。
刚才我们讲到第一个继承人争议的风险,也讲到了中国人现在对继承的三大误区。另外我们再来看一组数据,遗嘱案件的大数据。在我们办理的这个继承案件当中,确实有部分案件是存在遗嘱的。但是遗嘱案件也有一些纠纷,我们来看一下,我特意选了我们北京的数据。
2022海淀法院遗嘱继承纠纷审判白皮书,当中提到了在诸多遗嘱形式中,民法典实施前打印遗嘱被认定无效的比例很高,接近50%了,无效的原因是什么呢?比如说遗嘱人没有在每一页签名和书写日期,这就是我们不懂了。见证人签字不符合形式要求。比如说你见证人,你是打印的签名,或者说你没有落款,没有签时间,或要求见证人为全程就是或见证人为全程见证。因为我们有一个法律规定,我们是要求是时空一致原则,这个见证人时间和空间要跟这个遗嘱人保持一致,你才能见证全程,这是一个要求。还有部分手写的内容是打印的。
另外二三年2中院北京二中医院发布一个数据,确认有效的遗嘱当中共计92份,有22份遗嘱被认定无效,无效的占比20%,就是有那么多遗嘱的案件,那么20%被认定无效。从各类无效遗嘱的绝对数量上来看,22份无效遗嘱分别是什么呢?自述遗嘱四份,代述遗嘱四份,公证遗嘱一份,公证遗嘱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口头遗嘱一份一一份打印遗嘱6份,录像遗嘱6份。那么无效遗嘱中近七成是因为不符合形式要求而被确认为无效。这就有一点可惜了,就是我们是很想要来做规划的,所以我们有这个概念,通过遗嘱来安排我们的后事。但是在这么多遗嘱当中,有各种各样的遗嘱的形式可能被认定无效了。所以我们要看啊什么样的遗嘱才是有效遗嘱呢?
接着依然来看一个案例,这个案例大家可以先看一下人物关系图。这个遗嘱人H是一个老先生,福州的一个老先生。他有两段婚姻两段婚姻。前妻生了两个儿子,后后后的后一任的妻子W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也有一个孙子,帮他生了一个孙子,所以就是这么一个两段婚姻的关系。这个,遗嘱人H,2020年的时候,他找了两个人来见证,就是他立了一个遗嘱。把遗产,是留给第二任妻子和这个孙子的。22年2月26号,这个H去世之后,现任妻子和这个孙子,就起诉了,起诉其他人,要求来配合把这个遗嘱来执行。好,大家可以看啊,这是一个遗嘱纠纷,它是有遗嘱的。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其实是法院发生了非常多的一个态度的变化。
我们首先来看一下这个具体的见证人见证遗嘱的这个过程。好,这个是遗嘱人这个H老先生,他邀请两位邻居,就是小区里的邻居到他的家里帮助他书写遗嘱,他是自己先手写了的,但是,有一些涂改。其中一个见证人就跟他讲,说这个涂改的是有问题的。所以这个遗嘱人就说,那我要我把它打印下来,我们写完了,我把我去打印店,去打印店把这个涂涂改改的手写的遗嘱打印出来。他们三个人,就一起到小区的打印店去打印。但是,在等待打印的时候,因为人很多,都是老人。其中一个见证人,他有事儿,他说我得去买菜了,一会儿来不及去接孩子什么的,反正他就先走了。打印后,就只有另外一个见证人帮他一起来校对。
第二天,先走的这个人也来了,留着的那个人也来了,他们在一起到了这个遗嘱人的家中,用这个摄像机记录这个过程。就是这个遗嘱打印好了没签字。这个H,就,逐页的签看这个遗嘱,签字签还按了手印了,这个日期,是打印的日期,同时,还有录像录像,这个录像当中,就是这个老人,就看遗嘱,然后看下来,然后认认真真签字的一个过程。签完了,他还向摄像头,还展示了一下这个就是见证人见证的这个遗嘱的过程。
好,我们来看一下原告,原告,就是遗嘱当中明确可以拿到遗产的人,是他的现任配偶和孙子。他们要求确认遗嘱有效。同时,这个房屋中属于房屋A中属于这个被继承人H的份额归原告1人。因为遗嘱是这么写的,房屋B中属于被继承人份额归原告2,也就是这个孙子三个被告要协助原告办理房屋变更登记,这是原告的主张。
好,原告起诉完了之后,到了法院了,被告就答辩了。被告,其实主要是结婚所生的两个儿子,他们说打印遗嘱,你这个遗嘱是打印的对吧,同时,你还录音录像了,对吧?但是你都不符合遗嘱的法定构成要件,是无效的。同时还说这个遗嘱人年纪很大了,一直生病,订遗嘱的过程当中多次被打断,无法证明这个遗嘱是他本人的真实意愿。第三,遗嘱不符合生活常理。说这个遗嘱人生前多次表示要把这个遗嘱,把这个房子,要留给被告,要留给前婚所生的两个儿子,所以这是被告的答辩。
好,这边双方已经想法出来了,原告主张VS被告答辩。大家也可以看一下我们站在哪一方。刚才郭律师已经跟大家非常详细的说了一下这个遗嘱产生的过程。那大家觉得这个遗嘱到底是不是有效遗嘱?因为我们现在我没办法看到大家的一个答案,每个人可以先写下来,等会我讲的时候印象会更深刻一些。因为这是我办的一个真实的案例,所以有非常多的细节。
好,原告主张VS被告答辩出来了,法院会怎么判?法院在这个过程中,就是有一个总结了争议焦点。就涉诉遗嘱的效力是否有效,其实也就是唯一的一个争议焦点。因为这个争议焦点背后其实可以拆解成,第一,是不是他本人意愿。第二,遗嘱形式是不是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第三,遗嘱内容的表达是不是清晰等等的。所以核心的争议焦点就是遗嘱的效力。
这里有一个二维码,这个二维码是我的公众号的二维码,贵律师婚姻说法。大家如果感兴趣的话,可以来关注我的公众号,我有发表过这篇文章,公号当中有发表过这篇文章,非常完整的这个案例的一个复现,可以关注过去式婚姻说法。好,我们回到课程当中来,我们来看一下一审法院是怎么判的。首先这边有一个结论,一审法院判决是驳回了原告诉请,也就是说他认为遗嘱是无效的。
为什么呢?首先,他说遗嘱全文仅有一页,且有遗嘱人及见证人的签名。但是,这个遗嘱的落款日期是打印的,就是法律规定这个落款日期是需要手写的。可是你是打印的。而且,遗嘱人和两位见证人都没有在遗嘱上注明年月日,所以就主要是时间是打印的。第二个,是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是必须全程参与的,你在这个时候,就是我们说的时空一致。但是,这里有一个见证人,就是他在电脑打印的过程中,离开了,他去买菜了,他去接孙子了,他没有全程见证整个遗嘱订立的过程。所以这个遗嘱,是不符合时空一致性原则的,所以不符合打印遗嘱的形式要件的,所以是无效的。
这个房屋应按法定继承来办理,所以这是一审一审法院的这个判决。作为遗嘱当中,应该要拿到房的这个原配和孙子,当然是不服了,毕竟这是两套房产,不然的话就变成前婚的两个孩子要参与分配,孙子是没有资格参与分配,所以他们就上诉了。我代表的是哪一方?其实我代表的是原告,就是上诉人这一方是原现任配偶跟孙子他们认为遗嘱肯定是有效的那我接到这个案子的时候,我其实觉得压力也很大。我不认为说这个上诉一定会有用,因为并没有明显的事实错误,只是一个法律之争,就是到底遗嘱有没有效,我们去靠法律上那些有效的要件。但是,因为这个案件,是我母校的老师,所以我必须要帮到我母校的老师,所以我还是非常认真的上诉了。
那在上诉当中,我们提了几个点,第一就是一审判决是忽视了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你说他不是他生病了,你说他不是他本人医院,我告诉你,这就是他本人意愿。第二,遗嘱已经有日期了,它是打印的,但是我就是,落款签名,这个拍照是能够证明是当天我这个是视频,我是有原件的。3,是一审法院认为存在时空不一致,是错误的。见证人和立遗嘱是属于同一时空。第四,遗嘱录像并非打印遗嘱的必须要件。
我认为我这是一份打印遗嘱,所以有没有录音录像不重要,但是我又有我作为佐证。5,是上诉人,就是这个现任配偶常年照顾遗嘱人,就是他的先生。即使你真的按照法定继承,你也要多分给人家。这我已经开始在退步了,就是前面是进攻,后面是退一步讲。退一步讲,你觉得遗嘱无效,那你要多分,你怎么能均分?
第六,遗嘱人的遗产当中也有上诉人家庭的部分,就是有一些不全是他的遗产的。你不能说这个房子当中,这个50%一定是他的。其实我们还有一些证明可以推导出来,这个部分当中有他儿子的份,就是有后面的这个儿子的份。所以这是我们的上诉人的上诉的一个请求依据。他又答辩了一样的意思。
第一,打印遗嘱无效。法院认定正确的录音录像不符合遗嘱生效要件,原审判决认定也是正确的。第三,说他们不存在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形,有权利分割遗产的。好的,在这个双方观点其实亮出来了。那更重要的其实是证据,就是你不能靠打嘴仗。在诉讼当中,我们律师并不是靠着一张嘴,我们更重要的是靠我们有什么证据。在这个上诉之后,我一直在想办法看能不能搜集到一些有利于我们的证据。所以第一,我们提供了证人证言和生活合影等等,证明这个被上诉人就结婚的两个儿子是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
比如说有邻居说从来没见过他儿子,两个儿子一个大儿子,从来没见过。小儿子是有的时候会拎着一袋花生,每年会来一次两次的,而且其中大儿子连葬礼都没有参加。第二个是立遗嘱的视频截图。出入院的记录证明立遗嘱人神志是清楚的,出入院记录当中也写对答如流。
第三,立遗嘱人曾经在更早的时候,手写过一份遗嘱继承说明。这个遗嘱继承说明。我其实有纠结过要不要交,因为它上面的内容是把他的财产,不是给原配和孙子了,是给原配和儿子,内容会有所不同。所以我当时在想,他的想法是不是一直在变?如果交了,法官会觉得说你的想法不成熟,两份内容不一样。
但是,我想了一下,我还是决定讲,为什么呢?因为我找到了他们的共同点,大家说是什么?这里是一个再婚家庭对吗?跟我们立场相悖的就是前婚所生的两个孩子,对吗?两份遗嘱都有一个共同点是什么?是都把财产留给后一个婚姻的家庭,对吗?没有留给上一个婚姻的家庭,所以,他的意愿是很坚定的。他自始至终都要把他的遗产留给后面的婚姻。
所以,我就决定还是提交原来的这份证明,佐证他的意见是一直非常一致的,都是要留给后婚家庭。他们又进行质证,他说这个证人证言三性就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都不认可。说这个证人是邻居,是保安,跟他有利害关系。
第二,是出入院记录,我们能提供的住院记录离遗嘱的时候有相差十个月,他说这个没有关联性。第三个,是手写遗嘱,就我们19年提供的手写遗嘱,我们是有原件的。他们说这个不是本人笔迹。
好,基本上从他们被上诉人的质证来讲,已经有点黔驴技穷了。但是一定是需要去质证的,而且我也依然很担心二审法官会不会改判。好,二审判决来了,那一定是改判了的。如果没有打赢这个官司,我也不会讲这个案例,一定打赢了。那我们来看一下法院是怎么判的,法院判决支持我们的上诉请求。
第一,就是关于打印遗嘱的形式要件问题。法官认为打印遗嘱不要求电脑制作和打印的行为,必须由遗嘱本人来完成。打印遗嘱中都是印刷字体容易被伪造,签名的字数较少,也是容易被模仿的。所以,要求两个以上的见证人以达到相互监督的。
我们在这个案子当中是有见证人的。所以,在这个,要求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每一页都签名,是为了在打印遗嘱不止一页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签名。因为他就不能保证没有签名的页面上的内容是不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保证这些页面上的内容没有被伪造或者篡改。所以就是这个为什么他要求要签名?要求注明年月日,是为了确定立遗嘱的确定的时间,以避免出现时间不准确。有好几份内容抵触的遗嘱的时间顺序不清晰,那就不能确定到底以哪份遗嘱为准了。所以法院在跟我们解释。
在这个案子当中,遗嘱见证人都是遗嘱人亲自寻找的邻居,也没有利害关系。虽然没有出现在视频影像当中,但是,他没有说话,而且这个视频是存储于见证人L的手机当中的。是由他对着这个遗嘱人拍摄的。当时这个遗嘱人在核对遗嘱签名,两个见证人,也都出庭作证了,可以相互印证。见证人都在现场见证的,这个遗嘱只有一页,遗嘱人、见证人都在遗嘱上签名了。那虽然这个日期是打印,而不并非各自书写的。但是,从立法条文上看啊,仅要求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没有要求在遗嘱每一页都要注明年月日,打印的日期,能够确定遗嘱订立的确切时间,且目前尚无在后订立的新的遗嘱。所以,就该遗嘱的形式要件而言,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你看这个法官二审的法官水平非常高,他的这个论述逻辑非常的严密,而且很大胆。为什么说大胆呢?因为你要认定这个遗嘱无效,按照一审来其实是比较容易的。但是,他坚持的专坚持了自己的专业立场,哪怕比较难,哪怕你要改判,他依然是非常详细的去论述了他的过程,试图要告诉大家他的那个思考立足点是什么。
好,关于这个遗嘱的效力问题。这个遗嘱,形式是什么?是打印店根据遗嘱人手书的遗嘱,在电脑上登录之后打印出来的。见证人也见证了遗嘱人手书遗嘱的过程。虽然其中有一个见证人有事提前离开了,只有一个人在场见证这个全过程。但是,次日两个人一起去了他家遗嘱人他家对这个打印遗嘱见证这个遗嘱人对这个打印遗嘱来逐句逐字的审核审阅核对,确认无误后逐份签名。所以从在案视频可以看出,遗嘱人审阅视频的时候,遗嘱的时候,是神志很清楚的,就是坐在那儿也没有流口水,也没有说话不清楚,神态自若。
遗嘱人自己提出订立遗嘱的想法,亲自写遗嘱,全程参与誊录集打印,逐行逐字审核校对。可以认定这个打印遗嘱是他真实意思的表示。另外,这个打印遗嘱人曾经在2019年写过遗嘱继承的说明。
这就是我找到的我提供的这一份,将财产留给妻子和儿子,就是后婚所生的儿子。而案涉打印遗嘱,誓把财产留给妻子和这个孙子,孙子也是这个儿子的儿子。这两份遗嘱都把财产留给第二段婚姻所构建的家庭。所以遗嘱的目的是很明确的,主旨一脉相承的,就是为了排除第一段婚姻当中两个儿子的继承权。那同时,也去论证了这个遗嘱人跟第二段婚姻的这个妻子的婚姻的关系。是因为你看他们一起共同生活了数十年,晚年,也是由他们陪伴的,而前婚的这个妻子,1973年离婚之后就没有来往,儿子也是留在龙岩生活,没有来福州。因为这个他们遗嘱人在福州,两相比较,从合理性而言,把财产留给妻子和孙子,是在情理之中,你看这个法官法理说到了,情理也说到了,所以最后,他非常勇敢,也是长袖善舞,支持了我们的诉请。
总结,第一,遗嘱形式弱化,相对来说没有那么僵硬。通过目的解释和文义解释,认为法律并没有要求见证人是要手写日期,所以他认定遗嘱是符合刑法定形式的。第二,在意思表示的认定上,通过遗嘱人曾经立下的遗嘱,立遗嘱的过程细节、生活常理等认定遗嘱意思表示真实,所以这个是一个非常经典的一个案件,我们可以看到,就是遗嘱有不同形式,在本案当中,是存在的是打印遗嘱,同时也存在了录音录像的形式。
我们顾律师带大家来看一下遗嘱到底有哪些形式,一共有1234566种遗嘱的形式。第一是自书遗嘱,就是全文自己手写,末尾签名加时间不能打印。第二个,就是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就是你自己不能写字,比如说不会写字,或者说受伤生病了不不具备书写能力了,那么就找两个见证人来见证,其中一个人帮你写,然后其他人要签名签时间,这是代收的遗嘱。打印遗嘱,就是我们这个案子当中的,他也是有电脑最终打印出来的那份。那就是要两个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都在遗嘱的名义要签名,要签时间,这是打印。
录音录像遗嘱,是也是要有人见证的。遗嘱人和见证人都要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就你要进入到这个视频当中,我知道是谁,你长啥样,你在现场,那录音录像中也要记录年月日。比如说你可以说一下今天是几月几号,还有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我简单说一下,因为我不是很推荐。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就比如说即将推进手术室了,如果不立遗嘱可能出不来,就没有机会了。
第二个,是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你看都需要在场见证的,自述遗嘱不需要,其他都需要。紧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就无效了。就比如说动手术出来了,健康了又活了半年,那么这个就是紧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就失效了,所以它只满足紧急情况。那么口头遗嘱在紧急情况解除结束之后,你如果还是这个意见,你得重新定其他形式的遗嘱,不能口头了。最后一个就是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来办理的,就是你得去公证机关,那也是有两个公证员的,所以它最终会出一个公证书。
要跟大家说的是,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就原来的遗嘱当中,原来的继承法当中有明确规定,公证遗嘱效力优先就是说只要存在公证遗嘱,哪怕你不是最新的,那么也以公证遗嘱优先的。你后面立的自书,不能改变公证遗嘱的。现在是法律规定是取消了这个规定,所以现在是遗嘱效力是一样的了,只看谁是最后一份,其当然也得是有效的遗嘱,不能是假的,不能是无效的,这是很重要的遗嘱。好,遗嘱如果要立,就是这些形式。那很多人会说顾律师这好难选,有这么多情种形式,我有选择困难症。郭律师告诉大家,第一,自述遗嘱,自述遗嘱是比较容易的,第二就是公证书,其他形式的遗嘱轻易不要去尝试,除非没有办法,你必须要立紧急,那是口头,那另当别论。
好,刚才就讲到了是遗嘱的这个真伪效力的认定。好,继承的风险部分跟大家讲了什么?还记得吗?第一个案例,北京周鸿八套房的案例,我们讲到的是继承人争议风险,到底谁是继承人?第二个案例是我办的一个真实的案件,我上诉了,遗嘱被认定有效了,它是一个遗嘱效力的争议问题。好,所以在继承过程当中,确实会经常遇到一些问题,会导致我们的继承久拖不决。甚至我做好了安排,可是没有按照我遗嘱的安排来。所以我们说在财富管理中最重要的不是预测未来,而是提前规划,当风险来临时可以从容面对,所以我们需要在这个过程当中提前安排好。
提前规划怎么规划?怎么对继承、对传承有一个大概的认知,有哪些工具可以用?在下面的部分当中,我会继续来跟大家讲。
桂芳芳
金库网认证讲师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律师执业十余年。
  • 要点
    在财富传承过程中,有哪些常见的风险?
    在财富传承过程中,常见的风险包括企业经营风险、婚姻风险和传承风险。企业经营风险主要包括刑事风险(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等)、债务风险、混同风险、代持风险和接班风险。婚姻风险则涉及共同财产遭遇转移等问题。
  • 要点
    企业经营中的刑事风险具体有哪些表现形式?
    企业经营中的刑事风险具体表现为企业家可能触犯刑法,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挪用资金罪等,这些罪名都有可能导致刑事责任,甚至失去人身自由或生命。
  • 要点
    婚姻风险中常见的财产问题是什么?
    婚姻风险中常见的财产问题之一是共同财产遭遇转移,例如在离婚咨询中,当事人担心因配偶出轨导致其名下的财产被转移。
  • 要点
    婚前婚后财产的混同是指什么情况?
    婚前婚后财产混同是指在婚前拥有的房产,在婚后出售并购买另一套房产,即使价值相同且登记在个人名下,也可能因无法证明婚前财产用于购买婚后房产,导致财产变得不明确,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 要点
    在综艺节目中出现的公司和个人资产混同问题是什么?
    公司和个人资产混同指的是由于财产都在公司中,表面上看似没有个人财产,实际上是因为杨子不愿意将公司资产转为个人资产,所以造成了个人与公司的资产界限模糊。
  • 要点
    法定继承如何导致资产外流?
    法定继承通常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发生,当其中一方身故时,其财产会按照法定顺序由配偶、父母、子女等继承人继承。对于父母而言,他们所有的财产都给了子女,但子女在婚内继承后,这部分财产往往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就构成了资产外流。
  • 要点
    婚内夫妻抚养问题体现在哪些方面?
    婚内夫妻抚养问题涉及无收入或弱势群体的配偶在婚姻中的权益保障,例如全职太太是否能得到配偶的经济支持,生病时另一方是否会帮助其看病等。
  • 要点
    涉外婚姻风险具体指什么?
    涉外婚姻风险主要指高净值客户拥有境外身份和财产,在婚姻缔结、离婚诉讼过程中可能适用国外法律,如美国婚姻法,由于对外国法律不熟悉,容易在财产分割等方面吃亏。
  • 要点
    财富传承中的五大风险有哪些?
    财富传承中的五大风险包括:继承人争议风险(确定谁是合法继承人)、遗嘱执行风险(遗嘱保管、执行问题)、遗产管理风险(遗产无人管理导致的损失,如遗产贬值、公司经营受影响等)、遗嘱效力问题(遗嘱的有效性如何判断)和继承程序风险(遗产继承过程中的程序性和时间性问题)。
  • 要点
    在周鸿女儿结婚前,他如何处理房产以避免风险?
    周鸿在女儿结婚前,将八套房完全作为女儿的婚前财产,并通过占有其中1%的份额来确保房产归女儿所有。他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女儿未来可能面临的婚姻风险。
  • 要点
    周鸿女儿去世后,遗产继承问题如何展开?
    女儿去世后,涉及到了其遗产的继承问题。尽管周鸿认为前夫和女婿不具备继承资格(前者因未抚养孩子,后者被其认为是杀人凶手),但按照法律规定,他们依然享有第一顺位继承权。
  • 要点
    女婿是否有权继承女儿的财产?
    女婿虽然与女儿吵架且在事发当晚让女儿独自回娘家,但这不足以剥夺他的继承权,因此女婿也有权继承女儿的财产。
  • 要点
    周鸿是否丧失了对女儿财产的继承权?
    周鸿虽然在女儿小时候疏于抚养,但由于没有虐待或遗弃行为,且女儿过得较好,因此他并未丧失继承权。
  • 要点
    女儿的八套房在继承时如何分配?关于遗产继承,法律依据是什么?
    八套房在继承时将由周鸿、配偶以及女婿三人共同继承,虽然后者可能因其特殊关系而无法获得全部份额,但根据法律规定,仍有可能获得一定比例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第1127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而周鸿案例中的情况即为子女去世后的法定继承。
  • 要点
    人们在财富传承上可能存在哪些误区?
    误区包括:1)认为自己身体好就不需要提前规划遗产传承;2)觉得谈论继承是不吉利的事情,所以选择不准备;3)认为家庭情况简单,不需要写遗嘱。然而,这些误区可能导致实际继承过程中出现令人始料未及的结果。
  • 要点
    在民法典实施前,打印遗嘱被认定无效的比例是多少,以及主要原因是什么?
    根据2022海淀法院遗嘱继承纠纷审判白皮书,民法典实施前打印遗嘱被认定无效的比例接近50%。主要原因是遗嘱人没有在每一页签名和书写日期,以及见证人签字不符合形式要求,比如打印签名、未落款或签时间,未能满足时空一致原则。
  • 要点
    在确认有效的遗嘱中,无效遗嘱占比是多少?无效遗嘱的具体类型有哪些?可以举一个案例说明遗嘱有效性的判断依据吗?
    从北京二中院的数据来看,92份有效遗嘱中有22份被认定无效,占比20%。无效遗嘱包括自述遗嘱4份、代述遗嘱4份、公证遗嘱1份、口头遗嘱1份、打印遗嘱6份和录像遗嘱6份。近七成无效遗嘱是因为不符合形式要求而被确认无效。案例中,老先生H在2020年找两位邻居作为见证人,在打印店将手写涂改过的遗嘱打印出来,并由遗嘱人逐页签字、按手印并展示日期。虽然遗嘱形式上看似符合要求,但其中一名见证人在打印过程中离开,导致见证不全程有效,因此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为该遗嘱无效。
  • 要点
    在遗嘱纠纷案件中,法院如何判定遗嘱效力?
    法院在审理遗嘱纠纷案件时,重点关注遗嘱是否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遗嘱形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遗嘱内容表达是否清晰等争议焦点。以H先生的遗嘱为例,一审法院判决认为遗嘱因落款日期打印、见证人未能全程见证等问题,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故认定遗嘱无效。
  • 要点
    在上诉案件中,你们提出的几个主要上诉点是什么?
    我们上诉的主要点有六个。首先,一审判决忽视了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是其本人意愿且有日期、签名等证据证明是当天所立。其次,法院认定遗嘱存在时空不一致是错误的,因为见证人和立遗嘱行为发生在同一时空。第三,一审法院认为遗嘱录像非打印遗嘱的必须条件。第四,虽然是一份打印遗嘱,但我们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其真实有效。第五,上诉人(现任配偶)常年照顾遗嘱人,即使按法定继承也应多分给她。第六,遗嘱人的遗产中包含上诉人家庭的部分,这部分遗产分配应当合理。
  • 要点
    对方答辩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对方答辩主要有三个观点。第一,打印遗嘱无效,法院认定录音录像不符合遗嘱生效要件。第二,他们不存在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形,有权分割遗产。第三,关于遗嘱中财产分配的具体内容,对方提供了证人证言、生活合影等证据,证明被上诉人的两个儿子没有履行赡养义务。
  • 要点
    法院最终是如何判决的?
    法院判决支持了我们的上诉请求,认为打印遗嘱的形式要件符合法律规定。虽然遗嘱中签名和日期均为打印,但有见证人在场监督并签名确认,且无其他在后订立的新遗嘱与之抵触,因此该打印遗嘱有效。
  • 要点
    你为何决定提交那份内容与打印遗嘱有所不同的手写遗嘱?
    虽然这份手写遗嘱的内容与打印遗嘱不同,但我认为它的存在可以佐证遗嘱人始终坚定地想将其遗产留给后婚家庭。尽管对方质疑这份手写遗嘱的真实性,但我认为它与打印遗嘱共同体现了遗嘱人的一致意愿,即优先考虑后婚家庭的继承权。
  • 要点
    在二审中,法官是如何对遗嘱效力问题进行审理的?该遗嘱的有效性有哪些关键证据支持?
    二审法官在审理遗嘱效力问题时,逻辑严密且大胆。尽管改判较为困难,他坚持了自己的专业立场,详细论述了认定遗嘱有效的过程,并试图向大家阐述其思考的立足点。法官关注到遗嘱的形式为打印遗嘱,由见证人根据遗嘱人手书内容在电脑上打印而成。虽然只有一个人在场见证遗嘱人手书遗嘱的过程,但次日遗嘱人与另一位见证人共同核对打印遗嘱,确认无误后签名。从视频证据可以看出,遗嘱人在审阅遗嘱时神志清楚,没有异常表现,全程参与了遗嘱的订立过程,可以认定打印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关键证据包括:遗嘱人提出并亲自书写遗嘱,全程参与誊录及打印;遗嘱人在2019年曾写下遗嘱,将财产留给妻子和后婚所生的儿子;案涉打印遗嘱中财产分配给妻子和孙子,体现了遗嘱人意图排除第一段婚姻中两个儿子的继承权,并确立了与第二段婚姻妻子的家庭关系。遗嘱的目的是明确的,且与之前的遗嘱主旨一致。此外,法官通过目的解释和文义解释认为法律并未要求见证人必须手写日期,因此认定该遗嘱符合法定形式。
  • 要点
    遗嘱有哪些不同的形式?
    遗嘱主要有六种形式,分别是自书遗嘱(全文手写,末尾签名加时间)、代书遗嘱(因故不能写字找他人代写,见证人签名签时间)、打印遗嘱(由电脑打印,需两人在场签名、签时间)、录音录像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姓名或肖像及年月日)、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立,危急情况消除后失效)以及公证遗嘱(由公证机构办理)。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已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现在遗嘱效力以最后一份且有效的遗嘱为准。
  • 要点
    对于遗嘱形式的选择,有何建议?
    建议优先选择自书遗嘱或公证遗嘱,因为这两种方式相对容易且具有较高法律效力。自书遗嘱只需遗嘱人自己书写并签名注明日期,而公证遗嘱则需到公证机关办理,由公证员出具公证书。对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如代书、打印、录音录像遗嘱,除非特殊情况,一般不推荐使用,尤其是口头遗嘱,因其效力不稳定,仅在危急情况下使用,并且在紧急情况解除后需要重新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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