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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能躲过税务的“秋后”吗?

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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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2-08-15

AI总结
讲师介绍
要点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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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税务
  • 企业注销
  • 税务机关
  • 税收管理
  • 发票
  • 税账
  • 追缴税款
  • 税务风险
  • 虚开发票
  • 企业所得税
  • 会计账簿
  • 税务合规性
  • 工商注销
  • 强制执行
  • 税务举报
  • 会计资料
  • 滞纳金
  • 补税
  • 行政复议
  • 税务行政复议
全文摘要
课程探讨了企业注销是否能逃避税务责任的问题。指出尽管企业主可能通过注销企业来规避税务检查,但这种做法存在误区。近期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表明,即使企业注销,税务机关仍有权追缴欠税。分析税务机关面对众多企业,平均每三年进行一次查账征税的检查。企业主可能因不懂税法或故意规避税收,选择在税务检查前注销企业,误认为注销后税务问题随之消失。通过三维公司案例,阐述了即使企业注销,税务机关仍可依据相关法律追缴税款。最终,法院支持税务机关观点,认为企业唯一股东仍需对欠税承担责任。强调企业主在注销企业时仍需面对潜在的税务风险,需正确处理以降低税务风险。
章节速览
  • 00:12
    注销企业能否逃避税务检查与责任
    讨论了企业通过频繁注销以逃避税务检查的做法,并指出这种行为并不能真正规避税务问题。通过一个案例分析,说明了即使企业被注销,税务机关仍然有权追缴税款,强调了正确处理历史税账的重要性。
  • 04:28
    企业注销后的税务风险与应对策略
    分享分为四部分:首先介绍网上流传的十三维公司案例及其焦点问题;其次探讨企业注销是否意味着税务账目终结;接着分析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的法律依据;最后,基于前两部分的分析,指导企业主如何安全注销企业以降低税务风险,并在遭遇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时如何维权以减少补税金额。
  • 05:38
    企业注销后税务机关追税的常见案例
    税务机关在企业注销后仍然进行稽查追税是一个普遍现象。通过在各省市税务局官网输入关键词“税务处理决定书”和“注销”,可以查询到大量的相关案例。以福州和青岛税务局官网为例,福州税务局搜索到6条信息,青岛税务局则有55条。这些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处理结果多样,但普遍包括罚款和追缴滞纳金。以青岛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被认定为非正常注销户,由于在短时间内大量开具增值税发票后未进行报税,且无银行流水记录,税务机关认定其行为为暴力虚开发票,并在2020年对其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 09:15
    企业注销后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的处理方式
    税务机关对已注销企业存在税务欠账的处理方式包括: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刑事责任、待公安机关处理后再决定是否追责,以及直接下达处理决定书要求补税并可能进行强制执行。即使企业已注销,税务机关仍可追缴历史欠税。
  • 13:04
    北京十三维公司税务稽查案例分析
    2007年设立的北京十三维公司(十三维咨询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在2012年5月进行了工商注销,但2015年原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该公司2009年至2011年的企业所得税问题进行了检查。税务机关发现,尽管公司已注销,但在2009年至2011年间,该公司账户有近800万的进账,但开具的发票并非该公司抬头,且无法提交会计资料。税务机关发现,这些收入并未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中体现,导致其在2009年和2010年的纳税金额极低,并在2011年申报亏损。因此,税务机关要求该公司补缴税款并支付滞纳金。
  • 17:11
    税务处理决定及行政诉讼争议案例
    在2015年,由于公司注销,其银行账户随之消失,税务机关要求唯一股东补交税款及滞纳金。股东在支付了180多万税款和滞纳金后提起税务行政复议,但北京市税务局在2019年才作出答复,认为原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对象错误,予以撤销。随后,税务机关将处理对象更改为股东个人,并以股东已支付的税款抵消其个人欠税。股东对此不满,于2020年提起了两次行政诉讼,但均被维持原判。
  • 20:04
    十三维公司税务争议焦点解析
    在十三维公司的税务争议中,两个主要焦点问题包括:公司是否应补缴税款的事实是否成立,以及如果补税事实成立,谁应作为纳税主体。丁某某质疑税务机关的计税依据错误,指出税务机关错误地将开票金额视为公司收入总额,而未充分考虑公司的成本费用和实际利润,从而导致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失误。
  • 21:34
    税务机关以开票收入认定公司应纳税所得额的争议
    税务机关在查账过程中,因公司未能提供账簿等财务资料,直接以开票收入作为公司的营业收入,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公司方认为此计算方法错误,未考虑到实际的成本费用扣除。然而,税务机关表示由于公司未能提供相关资料,只能依据现有的开票收入和部分申报资料进行计算,且已考虑到公司申报的亏损情况。最终,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均支持税务机关的做法。
  • 24:59
    注销公司后股东是否应承担纳税责任
    讨论了公司注销后,原公司是否仍视为纳税主体以及股东是否需要承担欠税责任的问题。税务机关认为,尽管公司已注销,但因股东通过虚假资料逃避追缴税款,对国家税款造成侵害,股东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以公司名义缴纳税款及滞纳金,这一观点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支持。
思维导图
闫淑青
金库网认证讲师
闫淑青老师拥有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具有七年知名税务师事务所、八年中外大型集团税务经理的工作经验,曾任北京当代金融研究院研究主任。
  • 要点
    注销企业是否能躲过税务监管?
    根据分享内容,通过观察一家频繁更换名称的粤菜餐馆案例,可以发现企业在不同名称下可能存在同一地址经营,从而推断其前期公司已注销。这种现象在现实中较为普遍,一些小型企业或集团为了税务目的会两三年注销一次公司。
  • 要点
    为什么企业主会选择两三年注销一次小公司?
    主要原因是与税收管理有关,即“英雄断税”。由于税务人员数量有限,无法每年对大量企业进行税务检查,通常平均三年才检查一次。企业主为了避免税务检查时发现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会选择在税务检查前注销这些小公司。
  • 要点
    企业注销后,税务问题是否会消失?
    根据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二审判决书,即使企业注销,税务机关依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缴税款。这意味着企业注销并不能完全解决税务问题。
  • 要点
    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的法律依据未在该部分明确说明,但在后续内容中会进行讨论和解答。
  • 要点
    对于企业主来说,如何注销企业才能降低税务风险?
    分享中提到第四部分会基于前面的分析给出企业主降低注销企业税务风险的方法,并指导企业在遇到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时如何维权以减轻补税金额。
  • 要点
    税务处理决定书的主要处理结果是什么?
    普遍的税务处理结果是罚款和追缴滞纳金,以青岛税务局官网上的一个典型案例为例,即使企业在注销后被认定为非正常注销户,税务机关仍对其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补税及缴纳滞纳金。
  • 要点
    在企业注销后,税务机关如何处理与之相关的税务问题?税务机关追缴注销企业税款时,纳税人应如何应对?
    如果企业在注销后被税务机关发现存在税务欠账,税务机关依然有权追缴税款。例如,福州市税务局对待福州市仓山区某某贸易有限公司的做法就是,在企业已完成工商注销后,因发票协查发现其在2015年虚开了很多发票,税务机关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如果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则税务机关不再处理;若未追究刑事责任,则税务机关会继续进行税务处理。对于已经注销但仍欠税款的企业,税务机关会先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补税和滞纳金。若纳税人未理睬,则税务机关将进一步发出强制执行公告。例如,济南市某某某物资有限公司在注销后被查出认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少缴税款73万余元,税务机关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并因纳税人未回应而在之后下达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 要点
    是否存在税务机关在企业注销多年后才进行检查的情况?针对已注销企业,税务机关如何获取并审查其财务信息?
    是的,存在这种情况。比如北京十三维公司在2012年5月16日做了工商注销,但原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在2015年对其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企业所得税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申报收入的问题,因此做出了补税及滞纳金的处理决定。即使企业已注销,税务机关仍可通过交易对手的账目记录等途径获取相关信息。例如,在北京十三维公司的案例中,税务机关通过查看其交易对手的会计资料,发现了该公司在注销期间有大量收入未入账且未做纳税申报的情况,从而做出了补税处理决定。
  • 要点
    在2015年,由于十三维公司注销,税务机关要求股东丁某某如何处理税款问题?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对十三维公司的处理结果是什么?
    税务机关要求丁某某作为唯一股东来补缴税款,并告知他如果补缴税款或提供与税款相当的担保后,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丁某某在2015年12月补缴了180多万的税款和滞纳金,并提起了税务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在2019年11月出具答复称,由于十三维公司已被注销,不应再作为行政处理对象,因此撤销了原2015年的税务处理决定书。
  • 要点
    税务机关是如何回应丁某某的观点并证明其计算方法的依据?
    税务机关回应称,由于十三维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的账簿资料,在缺乏必要财务资料的情况下,税务机关依据其能掌握的资料,如合同、交易流水和银行转账记录等,查证其收入总额,并认为用开票收入替代收入总额是有客观依据的。同时,税务机关表示,因丁某某未能提供十三维公司的成本费用资料,所以只能依据已查证的收入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 要点
    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在2019年12月做了怎样的改变并重新作出了什么决定?
    在2019年12月,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改正了之前的错误,将行政处理对象改为丁某某个人,并发出新的税务处理决定书,认为丁某某应承担补缴税款的责任,因十三维公司已交税,所以抵账处理丁某某欠税务局的180万元税款。
  • 要点
    丁某某对此处理结果有何反应,采取了哪些行动?
    丁某某对抵账处理不满,在2020年3月至4月期间提起两次行政诉讼,但均被维持原判,即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执行,即丁某某需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来履行纳税义务。
  • 要点
    本案中的两个焦点问题是什么?
    第一个焦点问题是十三维公司是否应当补缴税款;第二个焦点问题是如果补缴事实成立,那么谁应当承担纳税主体的责任。
  • 要点
    针对第一个焦点问题,丁某某的观点是什么?
    丁某某的观点是税务机关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存在错误,主要理由是税务机关直接将开票金额当作公司的收入总额,并未扣除相应的成本费用,而应由税务机关查找并核实企业的实际成本费用扣除项目。
  • 要点
    对于第二个焦点问题,即注销公司是否仍为纳税主体,税务机关和丁某某有何不同看法?
    丁某某坚持认为十三维公司是纳税主体,而税务机关则认为,由于十三维公司已注销,其法人资格不存在,因此不能作为纳税主体。税务机关主张丁某某作为唯一股东,通过提供虚假资料骗取税务登记以逃避税款追缴,应对十三维公司注销后无法承担缴纳税款的责任,并要求丁某某以十三维公司的名义缴纳所欠税款及滞纳金。这一主张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支持。

金库5788_1735048493

2025-03-23 15:25

税收与大家息息相关,非常实用

金库1374136

2024-03-17 17:02

老师讲的很好

soarfree

2024-01-29 20:49

棒棒哒????????????

luoyan0110

2023-11-30 13:25

老师讲的非常好!通俗易懂

金库7660_6

2023-10-03 13:33

内容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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