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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球最低企业税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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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5

AI总结
讲师介绍
要点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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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全球最低税
  • 资产配置
  • 财富风险
  • 中国境内
  • 财富管理
  • 私人银行大赛
  • 所得税
  • CRS
  • G20
  • IMF
  • G7
  • 跨国公司
  • 避税天堂
  • 高净值人士
  • 企业所得税
  • 财政赤字
  • 美国
  • 信心指数
  • 降税
  • 公共债务
全文摘要
课程深入探讨了全球最低企业税的提出背景及其对高净值人士、家族信托及企业架构的深远影响。2021年,美国财政部长耶伦倡议全球最低税,旨在结束税收竞争,防止企业所得税缩水。此倡议影响广泛,包括促使企业架构回归初心,注重长期发展而非税收规避;影响投资公司的税后利润,引导投资者重视长期发展潜力;个人持有实物资产比例可能增加,但伴随更高风险;家族信托税后收益规模可能下降,境内信托迎来机会。对中国企业影响有限,但高净值人士的财富管理面临重大调整,需重新评估个人身份安排、企业架构设计、个人持有资产不确定性及境外资产需求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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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
    全球最低税对财富管理的影响与前瞻思考
    演讲者在讲座中首先回顾了过去两年与听众的互动,随后介绍了本次讲座的两个主要议题:全球最低企业税的思考及其对财富管理的深远影响,以及代孕所导致的财富风险。演讲者强调了这两个话题的前瞻性研究价值,并提到这些研究在当前市场上处于领先地位。此外,演讲者还推荐了即将举行的私人银行大赛,鼓励听众参与以了解财富管理行业的最新动态和前沿问题。最后,演讲者详细阐述了全球最低企业税对高净值家庭和公司架构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认为其影响将超过CRS,并承诺将持续跟踪该法规的进展,进行更新和调整的思考。
  • 05:33
    全球最低税倡议及其进展
    2021年4月5日,美国财政部长提出征收全球最低税的倡议,旨在结束过去30年全球范围内的税收竞争。这种竞争导致各国竞相降低所得税以吸引全球游资,进而造成每年1000亿至2400亿美元的企业所得税流失。4月7日,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表示,希望在年中前就全球税收议题达成共识。最新进展显示,已有130多个国家达成框架性协议,认可全球最低税的概念,这可能标志着全球税收改革的关键一步。
  • 08:39
    全球最低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与执行挑战
    国际组织呼吁制定全球最低企业所得税以避免贸易战和逐底竞争,G7同意向跨国公司征收至少15%的企业所得税。这一举措可能是全球历史上首次经济体间的统一行动,但其实施效果和范围尚存在不确定性。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所得税标准差异巨大,对传统避税地如维尔京群岛、香港和新加坡等的影响程度以及对财富人士的资产持有方式产生挑战,需要深入探讨如何使避税地的企业阳光化。
  • 12:11
    全球最低所得税对中国的潜在影响
    讨论了全球最低所得税出台的背景及其可能对中国产生的影响,包括对政府、宏观环境、高净值人士及企业主的影响,特别是那些设立在避税地的中国科技公司。分析了全球最低所得税迅速获得广泛认可的原因,包括刺激经济增长、缓解财政压力、鼓励资金回流以及解决全球税收不平等的问题。
  • 15:41
    全球疫情后经济复苏的挑战与策略
    2020年和2021年全球因肺炎疫情导致经济大幅下滑,尤其是发达国家,美国的GDP在2020年下降了3.5%。尽管美国资本市场活跃,但就业市场复苏情况并不明显,失业率依然处于高位,这导致美联储维持较低利率以应对潜在的经济过热和高失业率问题。此外,美国企业所得税已处于历史低位,进一步减税将加剧财政压力。全球范围内,对于未来经济增长的信心普遍不足,提振经济成为紧迫任务,但财政压力和经济复苏之间的平衡成为当前面临的重大挑战。
  • 19:49
    美国财政赤字与企业所得税调整
    讨论了美国自2017年以来持续的财政赤字情况,特别是在2020年赤字比例显著上升的背景下,减税空间几乎不存在。进一步分析指出,为了缓解财政压力,美国政府可能需要增加税收,特别是企业所得税,鉴于当前企业所得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较低,且远低于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的平均水平。拜登政府的多项经济计划,包括1.9万亿的经济纾困计划和2万亿的基建项目,预计将加剧财政赤字,因此提高企业所得税成为缓解财政压力的可行途径之一。
  • 25:59
    美国税收计划及全球最低税的提议
    美国联邦政府财政部计划将企业税从21%提高到28%,以补充财政赤字缺口,但担心此举可能导致美国企业外流。为此,美国提出全球最低所得税的建议,旨在减少避税地的吸引力并阻止资本外流。同时,美国计划提高跨国公司的全球最低税率,确保它们无论在哪里运营都能维持最低税收水平,从而减少免税地和半免税地对美国企业的吸引力。此外,对于高额利润但应税收入少的大型跨国企业,美国提议按账面收入的15%征收最低税。这些措施的根本目的是鼓励海外资金回流并增加税收,但需平衡税收增加与企业外流的风险。
  • 33:09
    全球税收政策协调与美国海外资本回流
    对话讨论了美国海外资本的回流以及美国在2019年对外投资正向增长的情况,特别指出制造业资金向欧洲避税国家和地区流动的趋势。提及了美国财政紧张和制造业外迁的背景下,发达国家如美国决定协调全球税收政策,以降低对海外制造业企业的吸引力并增加所得税收入。此外,还提到了OECD在2013年提出的基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行动计划(BEPS行动计划),旨在提高跨国公司纳税透明度和实质经营,以及对全球税公平分配的双支柱税改方案,特别针对数字企业的市场国征税权。
  • 38:57
    全球数字企业税收改革:市场国利润征税权与支柱一计划
    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发展,跨国科技公司利用互联网的无国界性在全球销售产品,同时通过将注册地设在避税地区来减少税收负担。这导致了传统税收理论下的税收征管难题,即市场国(消费国)无法有效分享这些数字企业创造的利润。近年来,欧洲市场国家提出新的概念,认为市场本身也在创造价值和利润,因此市场国有权分享数字企业的全球利润。这催生了支柱一计划,提议市场国有权对数字企业至少20%的全球利润征税。这一提议对跨国数字企业,尤其是美国企业,产生了重大影响,引发了美国政府的反对和贸易争端,如法国征收数字税后美国对法国红酒的反制裁。支柱一计划的实施面临以美国为首的国家的阻碍,凸显了全球数字企业税收改革的复杂性和挑战。
  • 45:01
    全球税收公平与美国的应对策略
    OECD提出对年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超大型跨国公司征税,特别是针对那些利用税收套利手段降低税负的公司,设定全球最低所得税率为12.5%。这一举措旨在促进全球税收公平,但自2013年以来,美国通过实施安全港原则,允许美国跨国公司自行决定是否遵守这些规则,从而成为实施全球税收公平的主要障碍。近年来,美国因自身面临的问题开始考虑加税,并重新审视全球税收公平问题。
  • 48:14
    美国在G20财长和央行会议上的税收政策调整
    2021年2月的G20财长和央行会议上,美国财长耶伦表示美国准备放弃安全感原则,寻求全球合作。美国推动对数字企业征税的第一支柱进行修改,将征税对象限定为全球经营规模最大、利润率最高的前100家公司,且仅对销售利润率10%以上的部分的20%征税,而非原先的20%利润征税。这一调整旨在减少对美国数字企业的打击,同时换取全球对美国提出的全球最低税的支持,目标税率定在15%。
  • 52:09
    拜登政府推动全球最低税率15%及其影响
    为推动全球最低税率至15%,以减少美国企业向税率更低地区的吸引力,拜登政府计划将美国企业所得税从21%提高到25%。此举旨在防止企业因境内税提高而将利润转移至境外,同时修改全球无形资产低税收入的税制,将美国海外子公司最低税率从10%提高到21%,以增加税收贡献。原计划将全球最低税率提高至21%,但考虑到对全球低税率国家的冲击,最终调整至15%。此举意在使大多数国家通过逐步提升税率来获取税收优势。目前美国的综合税率约为25%,若企业所得税提高至28%,其综合税率将超过30%。相比之下,中国的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为25%,但综合税率因各项扣除政策而降至约19%。
  • 57:57
    全球最低所得税的实现可能性与影响
    在过去的20年里,无论是OECD国家还是G20国家,税收总体呈下降趋势,这反映了全球通过降低税率吸引资金的税收竞争。这种竞争导致全球每年因所得税减少而损失的税收额估计在1000到2500亿之间。如果实施全球最低所得税率12.5%,预计每年能为各国增加500到800亿的税收收入,对全球经济影响较小。将此税率提高至15%,虽未有确切结论,但普遍持乐观态度,认为其影响主要局限于跨国公司。目前,全球主流国家如G7、G20和OECD等组织对美国提出的全球最低税建议表示支持,这主要是因为各国面临财政压力,希望通过提高税收来缓解。然而,全球最低税的实现还面临主权问题的障碍,尽管如此,由于全球博弈的需要,一些国家可能不得不在税收主权上做出妥协。
  • 64:30
    全球最低税及数字税的实施范围与影响
    对话讨论了全球最低税的使用范围及对企业的实施标准,指出美国希望对所有跨国公司实施全球最低税,而OECD则聚焦于数字企业和收入达到7.5亿欧元的超大型跨国公司。此外,讨论还涉及数字税的问题,包括美国对规模最大、利润最高的跨国公司提出的要求,以及如何在消费市场国之间分配由此产生的利润,显示出各国在利益分享上存在分歧。
  • 67:36
    全球治理机制:G7、G20与OECD的角色与合作
    全球最重要的几个发达国家组成的G7,决定了全球政策的基础条款,随后将这些条款交由G20进行讨论。G20讨论后,通常会委托OECD来实施相关协议。G20和G7主要负责方向性的统一和意向书的签署,而具体实施则由OECD承接。OECD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障碍,且具体条约的实施还需经过各国的国内立法。G20作为全球经济治理的代表,其领导人通过博弈形成的框架性协议,由OECD负责落实。OECD接受G7和G20的委托,支持G20的意志,帮助定义议程、提供政策选择、达成共识并制定全球标准。实施效果的好坏则取决于G7和G20的支持与推动。以2013年出台的BBS行动方案为例,由于美国的不主动,导致该方案的落地效果不佳。
  • 70:41
    全球最低税对跨国资本的影响与对策
    讨论了全球最低税设定为15%后对各国和地区,尤其是对没有所得税或税率低于15%的地区的影响。指出依靠低税率吸引跨国资本的策略将不再有效,需要通过改善交通、通讯、能源供给、法治环境、政策因素和投资环境等软硬件条件来吸引资本。同时,尽管所得税优势消失,但关税和汇率政策仍可能成为获取竞争优势的手段。
  • 73:41
    全球最低税对以邻为壑政策及中国企业影响分析
    讨论了全球最低税政策的实施对以邻为壑的税收政策的影响,指出这种政策可能导致各国在贸易政策上更加极端。分析显示,2020年1至10月全球发布的与国际贸易相关的政策中,相当一部分为以邻为壑的政策,旨在使自身更具吸引力,但这种政策可能恶化全球投资环境。此外,分析了全球最低税对双边贸易税收政策的潜在影响,特别是对中国企业的影响,发现中国大型金融机构、石油和互联网公司的海外收入和利润占比不高,因此全球最低税的实施对中国企业影响较小。此外,中国企业的名义所得税为25%,高于全球最低税的15%,因此提高全球最低税对中国企业可能带来正面影响,降低海外投资的吸引力。
  • 78:18
    全球最低税对离岸公司架构的影响及对策
    对话讨论了全球最低税实施后对中国企业在离岸免税地注册的影响,特别是对高净值人群的财富家庭。企业设立离岸架构的目的不仅限于节税,还包括境外上市、隐私保护、规避管制和身份安排。全球最低税的实施使得避税功能下降,促使企业重新评估税收成本和海外架构的必要性。对于已经设立的离岸公司,需要考虑税收以外的其他关注点,而未设立的公司则需重新评估避税地的重要性。此外,企业所得税、关税等税收政策的影响也成为关注重点。
  • 82:03
    全球最低税对家族财富管理的影响
    随着全球最低税政策的实施,对于财富家族的身份安排变得更为重要,企业资产持有方式可能从法人化转向个人化,以规避税收压力。同时,家庭成员之间的保险、信托及其他安排会变得更加活跃,以应对个人面临的各种风险。此外,留学和移民与资产的关联也将变得更为紧密,企业架构设计需要回归初心,不再以税收筹划为单一目的,呈现出扁平化趋势,减少不必要的中间架构。
  • 85:23
    海外避税地架构变动对资产配置的影响
    对话讨论了海外避税地税收政策变化对现有架构的影响,指出即使避税地所得税优惠减少,公司未必需要撤除,因为还存在其他功能需求。对于金融资产,税收政策变动可能影响投资公司的利润和估值,促使投资者更加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而非短期节税。实物资产方面,个人持有不动产和另类投资可能增多,但需注意个人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
  • 88:08
    全球最低税对家族信托的影响及财富管理调整
    对话讨论了全球最低税实施后对家族信托的影响,特别是对海外避税地信托的运营收益和受益人税收地位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随着全球130个国家和地区同意实施全球最低税,家族信托的税后收益规模可能会受到影响,而境内信托则可能迎来机会。此外,高净值人士的财富管理将面临重大调整,包括个人身份安排、企业架构调整、个人持有资产的不确定性上升,以及境外资产需求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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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在座的有很多人,我们其实都彼此认识,是吧?我看到有些学员跟我说,上一次听我在北京的讲座是在两年前,很多人点头,在东三环,我们讲了一场关于那个时候的资产配置,对吧?今天挺好,我们又有这样一个机会来跟大家做一些沟通。今天下午我们是这么安排的,我给大家带来一场关于全球最低税的思考。然后我们邀请了北京当代金融研究院的刘东华博士、刘律师给大家带来另外一场分享,就是关于代际传承所导致的财富风险(原文 “代孕所导致的财富风险” 有误,推测应为 “代际传承所导致的财富风险”)这两个课题。包括我讲的全球最低税的思考,以及代际传承的财富风险,应该说都是目前在中国境内比较前瞻性的一些研究。根据我们看到的相关信息,我们做的研究目前在整个市场上是比较领先的,也是比较前瞻的,也是在未来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富管理带来深刻影响的一些内容。所以我们想今天下午跟各位做一个沟通和交流。
在沟通与交流之前,我还想再提醒大家,就是今年我们有这个私人银行大赛的活动。这个活动现在正在报名中。根据目前报名的情况,我们现在有七千多人报名,已经报名成功的有七千多人。到这个月底结束,整个活动应该是中国境内规模最大,我认为层次也是相对比较高的这样一个私人银行的大赛。报名的人绝大部分都来自于中国大陆,也有一部分是来自于香港和台湾的一些选手。
我强烈建议大家可以去参加这样一个大赛。因为在大赛过程中你可以看到同行的表现,对吧?也能够了解到中国当前所谓的私人银行、财富管理,目前进入到一个什么样的阶段,大家所关注的前沿问题到底是哪些?这可以使得大家对财富管理的认识,从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细节中,能够把目光聚焦到更加宏观的行业情况。所以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难得的赛事。
这个赛事它会比我们去年的理财师大赛,层次会更高一点。所以我建议大家可以去参与。而且在这个大赛过程中,你也可以感受到同行的进步情况,对吧?所以我认为它是一个集中国业内精英在一起,所谓的 “华山论剑” 这样一个机会,所以特别希望大家能够参与。
整个报名的时间是到这个月底,而且我们也提供了一些大赛的模拟题,尤其是最近我们也公布了所谓的练习题。通过练习题你也可以看到自己的水平到底在哪里,然后了解整个市场现在关注的重点在哪里。好的,我们就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好的,我们今天把时间回到我们要关注的主题上面,我会给大家带来这样一个专题,是关于全球最低企业税的一些思考。当然这个课题并不是由我个人来单独完成的。应该说是我和我的同事们,我们共同思考和讨论以后,得出的一个结果。
这个结果不单纯在今天非常有意义,而且我觉得在未来 5 到 10 年甚至更长时间,它都会深刻地影响我们所面临的财富管理市场,以及我们的高净值家庭和他们的公司架构。所以它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内容,而且它对财富管理市场的影响可能会远远超过我们在前两年经常谈到的 CRS,它会比 CRS 更加深刻地影响整个财富市场的基本走向。所以我们想将这样一个相对比较前沿的,目前还没有完全落地的法规可能产生的影响,做一个前瞻性的思考。当然这个思考未必会如我们所料的这样演进。我们也会跟踪全球最低税接下来的进展情况,然后在未来半年甚至一年这样一个时间内,我们会推出更新版的思考和调整的结论。
好的,我们现在跟大家一起来分享关于全球最低税的思考。大家都知道,2021 年 4 月 5 号,美国的财政部长(原文 “钱” 应为 “耶伦” 之误),大家都知道,耶伦是原来的美联储主席,对吧?时任财政部长的耶伦老太太发表了一个视频演讲,提出征收全球最低税的倡议,用来结束在过去 30 年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所进行的叫做税收竞争。所谓税收竞争,我们都很清楚,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在过去 30 年里都争先恐后地将所得税不断降低,由此来吸引全球的游资。这样一个全球在过去 30 年里不断追求低税率,用来吸引资金和吸引跨国公司的这些举动,会导致全球的企业所得税出现大幅度缩水,或者说会出现所得税的流失。
有机构给出的分析结论就是,在过去 30 年里,我们每年全球所流失的企业所得税,因为大家竞相降低所得税,使得本来应该征收的所得税流失了,也就是被这些跨国公司等机构获得了所得税节约所带来的收益。这种收益每年大概是在 1000 亿到 2400 亿美金之间。所以大家想象一下,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据,对吧?从博弈论的观点来看,这是不是出现了 “囚徒困境”,对吧?大家以邻为壑的结果会使得所有人都输,所以这是我们看到的,这是耶伦在 2021 年提出倡议的背景。那为什么她在 2021 年会提出这样一个全球最低所得税的倡议呢?其实这背后有非常深刻的背景,我们今天大概用 1 个小时到一个半小时来跟大家分享这样一个基本逻辑。
其实在 4 月 5 号以后,4 月 7 号 G20 第 2 轮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原文 “央行的会议” 表述不完整)中又表示,在今年的年中之前(大家知道现在已经是七月份了,实际上就属于年中),要就全球税收的议题达成一个基本的共识以及基本的解决方案。这是在四月份的时候他们所提出来的。接下来我们要讲它的进展情况,其实最新的进展就是,这个星期四有 130 多个国家已经达成了一个基本的框架性协议,就全球最低税,大家基本认可,形成了一个所谓的协议类的东西,也就意味着我们看见的那只靴子,有可能要掉下来了。
好,那么 5 月 4 号,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呼吁制定全球最低企业所得税,来避免所谓的混乱的贸易战,来结束全球最低税的这种所谓的 “逐底竞争”。大家都在追逐低税率,对吧?我们知道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些避税天堂在这个市场上获得了相当多的资金聚集,对吧?那这种以邻为壑的策略有可能在未来会一去不复返。还有就是 6 月 5 号,G7 一致同意向跨国公司征收至少 15% 的企业所得税(原文 “G7G7G71 致同意” 表述有误)。G7 现在提出来的最新观点是一致同意向跨国公司征收 15% 的企业所得税。
好,这是我们看到的新情况。那么全球最低企业所得税到底未来会是多少呢?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个东西呢?它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如何来执行呢?全球如果就最低所得税有一致性的行动,那么可以说这是全球人类史上各个经济体首次产生的全球性的统一行动。这个行动因为没有先例可以借鉴,那么它到底实施的效果如何,其实仍然值得很多人来进行讨论。在这个过程中,所谓的对跨国公司征收最低所得税,这里的跨国公司指的是什么呢?到底是指一般意义上的数字企业,还是指超大型的跨国公司,还是针对所有的跨国公司?也就是说征收的范围到底是什么?这一系列的问题其实都还存在着博弈的过程,这也是我们今天要跟大家介绍的。
还有就是全球各地各个国家和地区所要参考的所得税标准到底是什么?我们知道有些地区甚至根本没有所得税,连所得税的税率都没有,连税则号都没有,而有些国家和地区所得税高达 30% 多,甚至更高,对吧?那么到底应该参照一个什么样的标准来进行全球最低所得税标准的划定呢?它有没有一个所谓的依据?它对各个国家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尤其是对一些传统的免税地和避税地(原文 “办税地” 有误),对吧?这些地区它产生的影响到底又有多大?比如说我们都知道开曼群岛(原文 “开慢维尔金群岛” 有误),这些都是所谓传统的避税地。还有一些半避税地,比如欧洲有很多地区它的所得税只有 10%,还有我们大家都很熟悉的香港、新加坡,作为财富管理的中心,它们的所得税也只有 15% 到 16%。
那么这些地区受这个政策的影响程度到底有多大?如何对财富人士产生这些影响,这是我们值得思考的。因为我们都知道财富人士他们最喜欢将他们的资产以我们刚才所讲的这些地区的企业来持有。全球最低所得税的出台,会对这些企业又产生哪些挑战呢?这是不是意味着下一步他们在避税地的这些隐藏的企业有可能会阳光化呢?
好,这是我们也要讨论的话题。所以我们说 “风起于青蘋之末”(原文 “清平之末” 有误),对中国的高净值人士来说,这其实是我们最关心的。我们可能要关注这个税背后可能产生的结果,“谋定而后动” 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尤其是在这个所得税还没有完全实施之前。我们是否要做一些预防性的工作,以及我们要看到全球最低所得税出台以后,可能会存在的一些变化到底是什么?
我打算分几个部分来跟各位做一些介绍。第一个是全球最低所得税出台的背景。第二个是它出台的可能性有多大。然后第三个是它的流程到底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程序来出台。当然最重要的是第四个部分,它产生的影响到底有哪些,尤其是它对中国的影响。对中国的影响我们要把它分为两部分。第一个是对中国政府的影响,对中国宏观环境的影响。然后第二个部分其实才是我们最关注的,就是对中国的财富家庭,对中国的高净值人士和中国的企业主,尤其是那些企业设立在 BVI(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这样一些地区的企业,它会产生多大的影响。我们都知道中国有相当一部分科技类的公司,今天我们把它说成是数字企业,他们都喜欢将自己公司的母体、母公司放在这些所谓的避税地。当这些避税地不再存在我们所看到的税收为零的这样一种优惠以后,这些企业在那些地方所设立的这种架构,到底还有没有意义?好的,我们按照这样一个逻辑来给大家介绍。
第一个部分就是全球最低所得税,它出台的背景。为什么在今天这个时候会出台全球最低所得税?然后为什么全球从 G7 到 G20 以及到 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 130 多个相关国家和地区,他们会如此迅速地签订这样一个关于全球最低税的一致行动协议?为什么会产生这样一个迅速的结论,或者说这样一个结果?其实我们知道关于全球的任何一个条约,从发起条约到谈判,然后再到落地,都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对吧?但是我们发现这样一个行动,它能够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就获得了全球 130 多个国家的认可,这些国家的 GDP 已经占到了全球的 90%。说明这个条约的出台其实满足了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当前的一些需求,对吧?尤其是满足了一些非常重要的发达国家和地区他们的需求。所以我们把它出台的背景总结为大概有这么四条原因。第一个是内生的刺激经济增长的需求,使得他们需要找到更好的方法。第二就是缓解财政的压力。第三是鼓励资金的回流。第四是为了协调长期以来过去 30 年在全球税收不平等的现状,或者说这样一种缺陷所导致的税收流失。
好的,我们先来看一下刺激经济的增长。大家都知道,全球在 2020 年和 2021 年,我们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所以导致全球的经济都出现了大幅度的下滑,尤其以发达国家为主,对吧?那发达国家中间又以美国为主,所以看到美国的需求其实代表着全球经济未来对于经济增长的强刺激的需求。
那么强刺激到底应该怎么来做,其实是今天发达国家所面临的一个困扰。我们先看一下它目前的困境,美国的 GDP 在 2020 年是负的 3.5%,这个数据已经公开了,对吧?我们都很清楚。然后所有经济体都在看美国在 2021 年到底会不会有强劲的反弹和复苏。其实现在的情况看并不明显。我们只看到美国的资本市场非常活跃,我们并没有看到美国的就业市场、美国的经济复苏情况非常强劲,至少到今天我们还没有这样的数据。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从失业率的情况来看,五月份的失业率仍然维持在高位,说明整个市场的就业情况还非常差。这也就是为什么美联储仍然不愿意把利率提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其实我们面临的情况是,在美国面临的情况是通胀有可能上升,对吧?理论上讲,如果通胀上升,我们可能要通过加息的方法来应对经济过热。但是同时我们要看到失业率非常高,人们并没有大量就业。那这种失业率很高会导致社会出现问题,对吧?当社会出现问题的时候,如果我们把利率提高,会使得这种情况雪上加霜。所以在这种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情况下,美联储采取的策略是仍然将利率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那显然对于美联储来说,他们更看重的是失业率而不是通胀,对吧?也就是我们宁愿忍受通胀的上升,也要挽救失业率。
但是很不幸,我们看到在五月份它的失业率数据仍然很差。然后从美国的经济信心指数来看(原文 “经济新型指数” 有误),这个数据大家可以看到,直到拜登今年 3 月份我们看到的这个复苏的数据中,我们才看到稍微有一点点反转,也就是我们画圈的这个地方,我们才看到这个地方出现信心指数由负变正,这是我们看到的信心指数的情况。其实如果你除了看美国的信心指数,再去看英国的、德国的、日本的信心指数,我们仍然会发现全球对于下一步的经济增长,其实大家都缺乏信心。在缺乏信心的情况下,我们当然更重要的是要提振经济,而不是提振金融,对吧?
提振经济理论上讲应该是降低税收。但是我们要知道,上一个阶段在美国,上一届政府已经将美国的企业所得税从 30% 多已经下降到 21%。这样一个所得税标准,其实在全球都是非常低的一个标准,尤其从美国的历史上来看。我们后面的数据会告诉我们,它是一个非常低的所得税标准。那如果进一步降低所得税,又会导致美国的财政情况变得更加恶劣。因为大家知道疫情期间美国的财政情况恶化程度其实是非常严重的。那也就是意味着,第一经济不行,第二财政更加不行。财政更加不行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再采取降税的措施,会直接打击我们的财政收入。所以这就是我们看到的下一个困扰,财政的压力可能比经济给我们带来的压力更加迫切。
这是我们看到的财政赤字的情况。网上的数据全部都是赤字。“赤字” 的 “赤” 字大家可以看得到,这里拿到的是 2017 到 2021 年的数据,网上全部都是赤字。其实美国大部分时间里,联邦政府的财政情况大多数时候都是赤字。只是从 2020 年以来,大家看到这个赤字的比例上升情况变得更加严重一点。所以在赤字大幅度上升的情况下,也就意味着减税的空间基本没有了,如果再减税会使得赤字情况变得更严重,这是我们讲的财政赤字的情况。
我们在这里想提醒大家,2021 年美国的预算显示,其财政赤字是创历史的 2.3 万亿,其中不包括拜登准备实施的 1.9 万亿的经济纾困计划,以及基建所带来的 2 万亿计划。我们知道 1.9 万亿经济纾困加上 2 万亿的基建计划,会使得美国的赤字情况飙升得更加离谱。这个计划当前已经在美国参众两院获得有条件通过,所以未来我们可以想象,它的财政赤字情况会比我们看到的还要恶劣。
其实在 2019 年美国财年,其公共债务的增长绝对量已经超过了法定的限额。所以我们经常在新闻中看到,美国因为公共债务数据太高,超过了法定规定,所以经常需要参众两院特批,有时候也会导致政府停摆,就是因为超过了所谓的法定限额。
我们看到 2021 年财政预算报告中,公共债务占 GDP 的比例仍然维持在非常高的一个水平。这张图更加直观地告诉我们它的增长速度情况。我们看到 GDP 的增长速度是浅色的柱体,而公共债务的增长速度是深颜色的柱体。很明显,公共债务增长的比例都比我们看到的 GDP 增长的比例要快。尤其是在去年,对吧?尤其是在去年和今年的前几个月中,大家可以看到 GDP 为负增长,但是公共债务的增长突破了历史记录,其上升速度很快。也就是说,从公共债务到财政支出上面的赤字压力其实都非常大。
当然我们再往下讲,拜登新政府上台以后,3 月 11 号国会批准了 1.9 万亿纾困计划,3 月 31 日又批准了八年内投资 2 万亿的基建项目。这些都会使得联邦政府的财政预算更加雪上加霜。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因为财政状况不好,所以美国政府通过降所得税来刺激经济这条路基本没有空间了,而且不只是不能降税。我们知道要增加财政收入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增加税收,对吧?其实我们知道还有一个办法是发债。但是我们又看到美国的债务率已经达到了警戒线的上限,甚至超过了警戒线。所以对美国来说,真正能用的办法,好像除了增加税收没有别的办法。所以增加税收可能是美国政府缓解财政压力的唯一办法。
我们再来看一下美国税收的情况,这张图列出了在过去十年里,美国各种税种在美国税收贡献中所占的比例。最下面这条线就是企业所得税。很明显从占比上来看,企业所得税在美国税收总体比重中占的比例比较小。而且从 2017 到 2019 年的情况,大家可以看到,企业所得税的比例是逐步下降的,也就是最近这两年,企业所得税在整个税种中的比例在下滑。根本原因就是我们前面讲的,因为川普政府降低了企业所得税,对吧?将它从 30% 降到了 21%,这是美国国内的企业所得税。然后将海外公司的资本利得汇回美国的税收,降到了 10%。
所以这样一来,导致企业所得税在美国整个税收体系中所占的比例没有上升,反而在下降,这是过去的情况。具体看这个数据,我们看到这张表格中的数据大家也能看得很清楚。以往来说美国的企业所得税占 GDP 的比例大致是 2% 左右。但是从 2018 到 2019 年,它在 GDP 中所占的比例比原来下降了一半,原来是 2%,现在只有 1%,而且远远低于 OECD 这些成员国企业所得税占 GDP 的比例。这说明美国存在企业所得税偏低的情况。不仅跟自己的历史数据相比,而且跟 OECD 其他发达国家相比,都存在企业所得税偏低的情况。
这种情况就为下一步增加企业所得税提供了条件,也就是美国政府开始考虑将企业所得税恢复到正常水平,从而缓解财政压力,对吧?这是显而易见的结论。
所以我们看到 4 月 7 号美国联邦政府财政部出台了关于美国制造税收计划,建议将美国的企业税从上一届政府规定的 21% 提高到 28%。但是这里又有一个问题,如果美国单纯将美国企业的所得税从 21% 提高到 28%,而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所得税仍然偏低的情况下,这样是不是会导致美国企业外流?因为我们都知道美国的所得税在全球本身就是相对偏高的。美国在过去几十年里,大多数时候其所得税都高于 30%,甚至高到 35%,这在全球都是相对比较高的。从 35% 逐步降到上一届政府的 21%,对美国资本回流其实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现在如果从 21% 又进一步提高到 28%,这样是不是可能会导致美国企业又出现外流情况。所以美国政府一方面希望通过税收方式补充财政赤字缺口,一方面又担心美国企业出现资本外流情况。所以很显然,他们想到的策略就是不得不提高企业所得税,但为了防止企业外流,是不是又希望全球那些避税地,将它们的免税政策做一定程度的收敛。所谓一定程度的收敛就是要提出我们这里所讲的全球最低所得税这样一个建议。
我们想一想,当全球最低所得税提出来以后,全球税收洼地的吸引力下降,这对美国企业外流是不是会产生一种阻止作用,对吧?这就是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为什么要提出全球最低税的一个根本出发点。好,除了刚才讲的美国这一届政府准备将企业所得税从 21% 提到 28% 以外,还准备提高美国跨国公司的全球最低税率。其实美国不太担心美国本地企业因企业所得税提高而外流,他们更担心的是最容易外流的那些跨国公司,对吧?所以针对美国在全球的这些跨国公司,美国希望能够提高它们的全球最低所得税。所谓提高跨国公司的全球税率,也就是说不管企业去到哪里,要保证有一个最低的税收水平,从而阻止它们外流。
第三,鼓励各个国家采取全球最低税率,减少美国以外的企业维持最低税率的意图。也就是要降低那些免税地和半免税地对美国企业的吸引力,对于取得高额利润但应税收入很少的大型企业。这里当然是指以美国为首的这些跨国公司,这些大型企业要按照账面收入的 15% 来征收最低税。高额利润但应税收入很少,大家想一想,那些高额利润同时应税收入很少的跨国公司,很显然这些公司一般的运营地址或者注册地址都不在美国境内,但它们属于美国企业在海外的公司。比如说我们看到的那些美国大型公司,它们的运营主体都不在美国,对吧?都在一些避税地。这些公司在全球获得大量利润,但应税收入非常少。
对于这样一些企业,美国建议按照其账面收入的 15% 来征收最低税,而不是按照利润。好,这是我们看到的最新提出的关于美国制造税收计划中的一些主要内容。根本出发点就是希望鼓励资金回流,美国政府希望将海外资金回流,同时又希望拿到更多税收。我们发现这两个目标之间其实存在冲突。你想拿到更多税收,就有可能把企业赶到海外去。所以如何鼓励资金回流,尤其是在上一个阶段,川普政府期间,因为企业所得税从 30% 降到 21%,海外利润回归美国的税收只有 10%。
所以在 2018 和 2019 年,我们看到有大量美国企业将海外利润以分红形式回归到美国。这里有一张趋势图,从 2017 - 2018 和 2019 年,我们可以得出一些结论。大家可以看到,蓝色部分是 2018 年回归美国的海外资金的量以及地区,大家可以很清楚看到,百慕大、爱尔兰等等,这些地区回归美国的资金量非常大,而且 2018 年的量达到了最高,因为川普的政策在 2018 年效果最明显。到了 2019 年,该回归美国的海外资金利润部分已经回归了,所以 2019 年回归的效果低于 2018 年。
总之,我们看到的结论是,上一届政府出台的降低所得税政策,尤其是降低海外利润回归美国的资本利得税政策出台后,导致以苹果、Facebook、Microsoft 这些公司为主的大量隐藏的海外利润都回归到了美国。所以说,川普政府对于海外资金回归美国的税收政策是有作用的。但是当前,该回归的已经回归了,而我们的财政状况因为疫情原因变得更加恶劣。那么如何找到新税源,如何使财政资金进一步充实?在前面政策效果作用不大的情况下,我们显然还得开发新税源,同时防止资金外流,这就是这一届政府面临的困境。
在海外资本红利部分回归美国的同时,美国在 2019 年对外投资仍然维持正向增长。所以我们看到,2018 和 2019 年相比,美国 2019 年对海外的投资金额还在进一步增加,主要增加部分是制造业,而且主要增加的国家是对欧洲的投资,尤其是对那些低税率地区,比如荷兰这样一些地区的投资。这说明,一方面有很多海外红利回归美国,另一方面又有很多制造业资金仍然在流出,就是因为跟全球这些避税地和半避税地相比,美国的税收仍然处于相对较高水平,所以导致更多公司愿意采用税收套利方式,将自己的经营地搬到海外,从而获得税收好处。
好,这是我们刚才讲的。接下来,也是因为看到了我们所讲的,一方面大量美国制造业仍然在外迁,一方面回流美国的以所得税分红形式的资金越来越少,同时美国财政紧张程度越来越高,而且下一步需要花的钱又很多。所以在美国,我们不得不采取增加所得税的方式,同时把 “防护墙” 做得更好,降低海外对美国制造业企业的吸引力。出于这样几方面目的,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就下定决心协调全球税收政策。
其实协调全球税收政策,这是一个政治正确的选项。这个选项并不是今天才提出。很早以前,不管是在 OECD 经合组织层面,还是在 G20 和 G7 层面,所有发达国家和主要经济体都认可。因为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各自为政,导致税收流失的情况有目共睹。所以在 2013 年 G20 就已达成共识,要惩罚那些全球低税地区。这些低税地区所获得的收益远比流失的税款少得多,这是 “囚徒困境” 导致的两败俱伤,对吧?所以根据 G20 的委托,OECD 在 2013 年出台了一个叫做 BEPS 行动计划(原文 “拜布斯行动计划” 有误)。
BEPS 行动计划我相信大家比较熟悉,就是基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行动方案。也是在 G20 委托下,出台了如何协调全球统一行动,降低这些跨国企业在各个税收政策不同地区进行套利的行动方案。这个方案在 2013 年就已提出。大家知道,2013 年虽然提出了这个方案,但如果没有主要经济体推动这个方案实施,或者没有内在压力推动这个政策,这个政策实施其实面临困境。所以大家看到,2013 年 OECD 根据 G20 的安排,出台了 BEPS 行动计划。2013 年以后,他们主要做的工作大概有这么几条。
第一,强调跨国公司实质经营,提高跨国公司纳税透明度。所谓实质经营,我们知道在百慕大、开曼这样一些地区,其实没有实质经营,对吧?虽然这些跨国公司把总部或总部的一部分公司放到避税地,但在那些地方完全没有人做实质经营,只是作为名义公司享受税收和其他好处,OECD 很清楚这点,所以提出要实质经营,提高跨国公司透明度,对那些非实质经营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应重点打击,这是过去一直提出的方案。但这些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各个主要经济体没有切实动力推动实施这些方向正确的政策,所以使得这些政策在落地方面面临一些挑战。
第一条是 OECD 提出要求,强调实质经营。第二条提出所谓双支柱税改方案,这很重要。什么叫双支柱呢?就是把全球税如何公平地在各个国家和地区分配,分成两类方法,或者说针对两类对象进行管理。第一类叫支柱一,所谓支柱一就是针对数字企业。什么叫针对数字企业?针对这类企业,市场国,也就是消费国有权对数字企业至少 20% 的全球利润征税。这是 OECD 很早以前提出的 BEPS 行动计划中双支柱的第一个支柱,也是最基础的支柱。
为什么出台这样一个东西呢?我们稍微解释一下。大家知道,如今因为互联网发达、数字技术发展,全球产生了很多基于互联网销售的大型科技类公司。这些公司把注册地或常设机构所在地放在避税地区,在全球销售电子产品,利用互联网无国界性销售产品。比如我们非常熟悉的 Microsoft、亚马逊、Facebook、Google 这些企业,它们在全球销售数字产品不受地域限制。按照传统税收理论,什么样的地区对这些数字企业有征税权呢?
传统税收理论告诉我们只有常设地才有征税权,而它们又把常设地放在避税地,大量利润也放在这些避税地,所以导致纳税很少。这就使得全球经营的这些数字类企业,大量通过各个地区税收差异逃避税收征管。这些企业在全球掠夺财富,有大量销售。这就导致那些销售地区,也就是我们说的消费国,或者叫做市场国,按照原有法律和税收管辖权原则,无权分享这些数字企业的利润。
但是现在,很多市场国家,尤其是以欧洲市场国家为主,重新思考后认为,市场本身也在创造价值,这是个非常新的概念。这些跨国公司之所以能成为跨国公司,品牌能像今天这么强大,跟市场认可、不断购买它们的产品分不开,对吧?所以这些市场国家或地区,大量重复购买、大额购买、跨国界购买,创造了这些企业的价值和利润。所以现在产生了一种观点,价值创造也可能来自消费,消费本身能创造价值,更能创造利润。既然消费能创造价值和利润,那么以消费为主的这些消费国家和地区,理所当然有权分享这些数字企业全球利润的一部分。所以就产生了我们讲的支柱一,针对数字企业,市场国,也就是消费国有权对数字企业至少 20% 的全球利润征税。
这样一种观点在原来没有,原来我们总是认为利润来自于生产成本、运营,跟消费无关,对吧?我们可以在一个市场上消费产品,但是是否交税,不取决于我的注册地,而是取决于我的常设地。因为数字企业大量的利润都来自于那些不在注册地的全球范围的消费者,所以这些消费国和地区认为他们有理由分享这些利润。比如说中国,对吧?我们都知道亚马逊、苹果在中国攫取了大量的利润,对不对?它们的收入中相当一部分都来自于中国,但是它们的纳税主体根本不在中国。它们的收入也不直接进入在中国的苹果公司,而是进入到了所谓的欧洲避税地。所以就导致欧洲避税地作为税收的征收主体,但是利润的来源却来自于其他地区。
所以支柱一(原文 “资助一” 有误)得出的结论就是希望针对数字企业 20% 的利润,让全球的市场国和市场地区来分享。大家想一想,这一条显然会对那些跨国公司,尤其是数字经济非常发达的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在全球,数字企业最发达的地区就是美国,对吧?我们非常清楚,那些跟互联网相关的公司,绝大部分都是美国的跨国公司。
所以这一条其实最严重地打击了以美国为首的这些数字企业,尤其是跨国数字企业。那显然这一条推出后能否实施,主要就要看美国政府的态度了,这是我们看到的情况。但是对这一条最支持的就是欧洲国家,因为欧洲国家是最主要的消费国和消费地区,所以它们一直都在要求对美国的这些跨国公司征收数字税。甚至法国不惜冒着法国跟美国之间的贸易战风险也要征收数字税,而且已经开征了一个基本的数字税,就是对美国的这些数字公司征收 5% 的数字税。这样就导致美国政府又来反制裁法国的红酒。这是我们在上一轮已经看到的争端。
这种争端的出现就使得 OECD 虽然获得了 G20 的委托来制定所谓的 BEPS 具体行动计划(原文 “bibs” 有误),但是这个具体行动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其实面临着很大的阻碍。主要的阻碍就来自于以美国为首的这些国家,这是我们看到的支柱一。支柱二除了对于这些跨国公司,尤其是数字类的跨国公司,应当对其利润的 20% 作为征税对象以外,OECD 还得出另外一个应当征税的对象,他们把它叫做支柱二。什么样的公司呢?就是年收入超过 7.5 亿欧元的超大型的跨国公司。大家想一想,这些公司中既包括美国的公司,也包括欧洲的、全球的公司,对吗?但是很显然,最主要的还是美国的公司。这些公司经常采用各种税收套利的方式,使得它们少交税。比如说我们都知道的星巴克,对吧?它全球各个地区的所得税加起来,占它利润的比例不到 1%。
所以对于这些非数字企业的实体企业,因为它们在各个税收地区进行套利,导致这些跨国公司、超大型的跨国公司所得税非常低。所以 OECD 建议针对这样一些企业,要定一个最低的所得税 12.5%。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全球所得税低于 12.5%,那么这些企业所在的母国就有权利将其所得税提高到 12.5%,这是我们看到的支柱二。
这两条是针对我们刚才讲的促进全球税收公平和合理,在 2013 年根据 G20 的要求,OECD 所定出来的行动方案。但是我们发现这些行动方案首当其冲的矛头还是针对美国,因为美国的数字公司和超大型的跨国公司在全球都是排在前列的。这样一条所谓的 BEPS 行动计划到底能不能实施?从 2013 年以来,显然遇到的最大障碍也来自于美国。所以我们看到,当时美国出台了一个叫做安全港原则。
安全港原则是怎么说的呢?就是美国政府规定,美国的跨国公司可以自己决定是否适用前面讲的这些规则。如果你觉得这些规则不适用于你,可以选择拒绝实施,或者说拒绝履行 OECD BEPS 行动计划所带来的征税义务。
所以大家想一想,既然美国基于全球税收公平的原则,不得不在 G20 上面委托 OECD 国家来出台相应的行动计划,但是当这个矛头对准自己的时候,又出台国内法用来对抗这个计划。所以使得在过去八到十年里,所谓的全球税收公平仅仅是一纸空文。直到这两年,我们看到美国遇到实实在在的问题了,所以才开始加税,全球税收公平才纳入到自己的考虑范围。这是我们看到的最新情况。
2021 年 2 月份 G20 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原文 “央行会议” 表述不完整)上,美国财长耶伦开始表态,美国准备放弃所谓的安全港原则。也就是美国基于自身利益的角度,开始准备进行全球合作。然后美国推动 G7(原文 “机器” 有误)对第一支柱,第一支柱就是我们前面讲的数字企业,对数字企业征税的范围做了一个划定。按照 OECD 的规则,第一支柱是指数字企业市场国有权对其利润的 20% 进行全球征税。这是我们看到的 OECD 所希望能够实施的对于数字企业的征税原则。
美国在 2021 年希望能够得到全球的配合来完成其在国内征税的目的,但是又不希望 OECD 第一支柱这种征税对美国数字企业打击太大。所以它在 2021 年放弃安全港原则的同时,又推动 G7 对于第一支柱原来所说的数字企业 20% 的利润征税这条原则进行了修改。修改成什么呢?修改成为世界上经营规模最大、利润率最高的前 100 家公司。大家看,这是不是做了一个公司数目上的配额,对吧?100 家公司,而且不是对所有利润的 20% 征税,而是对于销售利润率 10% 以上部分的 20% 征税。对所有利润的 20% 征税和对产品销售利润 10% 以上部分产品的利润 20% 征税,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也就是美国认为,虽然这些数字企业在全球销售产品,如果它的利润率低于 10% 的部分,那么这一部分利润是合理的利润,只有对于利润率高于 10% 的部分,目标市场、消费国才有权利参与这一部分的利润分配。所以就是对于利润高于 10% 的部分,这一部分利润中的 20% 可以由市场国来进行分享。
所以很显然,美国推动 G7 对于第一支柱的这种调整,比原来 OECD 所确定的第一支柱的征税范围有了大幅度的缩减。它的缩减包括,第一,对于征税对象确定在 100 家以内;第二,对于征税范围,只有超高销售利润率的产品,才纳入到与市场消费国来分享所得税的范围,对吧?这是我们看到的情况。美国之所以在第一支柱上面放弃安全港原则,来换取全球对于美国所提出的全球最低税的支持,那显然它的重点放在第二支柱上面。好,那么我们接着看,美国在前面之所以做有限的让步,上一页 PPT 中做有限的让步,其实根本目的是想推动全球最低所得税的实施。那么它在 G7,也就是我们看到的今年,希望能够推动 G7 同意全球最低所得税的税率定在 15%。
那么为了推动这个 15%,不惜承受一部分第一支柱的压力,来换取全球的支持。拜登政府要将全球最低所得税提高到 15%,由此来降低除美国以外的其他地区对美国企业的吸引力。在降低吸引力的情况下,才能够放心地提高美国企业在国内的所得税,来真正增加美国财政收入,而不影响整个税基。因为大家知道,如果企业都搬到外面去,会使得税基下降。税基下降,税率上升,并不会使得征税总额上升。好,所以拜登政府准备提高,当推动 G7 同意全球最低税率 15% 以后,拜登政府当然就准备将美国的企业所得税从 21% 提高到 25%。
25% 就相当于美国建立一个 “围墙”,防止这些企业转移出去,然后再把税率提高一点。所以拜登政府准备提高企业所得税到 25%,为了防止提高境内税导致企业向境外转移利润,对吧?所以它就推动了所谓的支柱二。OECD 原来的支柱二是希望将全球最低税定在 12.5%,但是美国希望将这个 12.5% 提高到 15%,即全球最低税原来 OECD 建议是 12.5%,现在美国希望推动全球最低税为 15%。实际上就意味着要使海外地区对美国企业的吸引力进一步下降,把全球最低税门槛提得更高一点。所以为了防止美国公司因为国内加税而将利润转移到国外,拜登政府还专门修改了全球无形资产低税收入的税制,将美国海外子公司全球无形资产低税收入的最低税率从 10% 提高到 21%。
因为我们知道美国有很多所谓的专利类公司,对吧?专利授权类公司,这些公司收入很高,注册地却在海外,所以大量靠无形资产获得收入。比如说苹果就是这样的架构,苹果将大量无形资产的所有权都放在欧洲避税地,这样使得它无形资产收入很高,但同时税收又很低。而且它和我们讲的星巴克不同,星巴克是生产型企业,对吧?而这些无形资产企业,大家可以想象,它专门征收全球的无形资产收入,本身运营成本很低,很明显是以节税为目的的公司。拜登政府准备将其全球最低税从 10% 提高到 21%。
也就是要使得这样一些企业获得的轻松得来的资金,对美国税收产生更多贡献。考虑到全球最低税 21% 面临的风险,美国建议将第二支柱 15% 定为全球最低税。其实 OECD 原来第二支柱的全球最低税是 12.5%,美国曾经希望能够将全球最低税提高到 21%。
大家想一想,如果将全球最低税提高到 21%,会极大程度地降低除美国以外的其他地区对美国企业的吸引力。但是如果提高到 21%,会使得全球所得税低于 21% 的国家和地区都会深受其害,其中就包括我们非常熟悉的香港和新加坡,因为它们的税率都在 10% 多,对吧?美国非常希望能够将全球最低税提高到 21%。
但是考虑到通过的概率非常低,也就是说遇到的阻力非常高。所以美国采取了退而求其次的办法,将全球最低税从 21% 的理想目标调整到 15%。那么为什么要调整到 15% 呢?因为我们会发现全球所得税低于 15% 的国家和地区其实非常少,这就导致全球大多数国家很容易通过这样一个税率,然后通过逐步提升的方法来获取税收上的国内优势。
这张图告诉我们,美国当前的综合税率,我们都知道它的企业所得税虽然是 21%,但是考虑到州的税率以及其他税,它目前的综合税率是 25%。如果将企业所得税提高到 28%,那么它的综合税率会超过 30%。中国则正好相反,大家都知道中国的企业所得税是 25%,对吧?但是考虑到中国的各项加计扣除,比如科研加计扣除、环保加计扣除以后,中国的综合所得税率其实远远没有 25%,大概是 19% 这样一个水平。名义税率是 25%,实际综合税率是 19%。美国当前名义税率是 21%,实际税率考虑到州税等情况。如果美国将所得税从 21% 提高到 28%,那就意味着它的综合税率还会比 28% 更高。这是我们介绍的大概背景。
然后接下来我们看一下全球最低所得税,它的可实现性到底有多少,它有没有可能实现?首先第一个是全球的税收状况。大家可以看到从 2000 年到现在,在过去 20 年里,不管是 OECD 国家还是 G20 国家,税率总的来说都是一直下降,这就说明全球都在通过这种以邻为壑的方法来获得税收优势,由此来吸引全球的资金,这就是我们讲的 “囚徒困境”,这是一个基本情况。所以以所得税为核心的全球税收竞争,使得整体税率下降。
整体税率下降,最受益的就是那些跨国公司。OECD 曾经做过预测,全球税率的竞相降低,使得全球每年因所得税丧失的税收损失大概在 1000 到 2500 亿之间。如果按照 2013 年 OECD 所提出来的第二支柱,12.5% 的全球最低税能够真正实施的话,那么会使得全球各个国家所增加的税收收入大概在 500 亿到 800 亿之间。那么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其实并不大,因为我们知道这些增加的税收都来自于跨国公司,所以它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其实非常小。但是如果我们把全球最低税按照最新 G7 的建议,提高到 15%,那就意味着我们增加的税收要比原来 12.5% 时更多一点。
那么它对全球经济的影响有多大?到现在为止并没有一个所谓结论性的东西,但是很多人都持乐观观点,因为我们看到如果把它提高到 12.5%,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不超过 1‰。如果再由 12.5% 往上提到 15%,有可能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仍然只是局限于那些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这一次给予了极大支持。
我们看到从 G7、G20、OECD、IMF(原文 “IM” 有误),都在支持以美国为主的发达国家所提出的全球最低税的建议。为什么呢?和美国相类似的情况,其实在欧洲的大多数发达国家同样也碰到。比如说疫情、财政赤字上升、GDP 下滑,它们也碰到同样的情况。所以在同病相怜的情况下,大家都愿意采取一致行动。这就是为什么这一次全球最低税,大家的共识达成得如此迅速。
就是主流国家的支持。刚才我们已经说了,因为主流国家从 2019、2020 年负债水平都非常高。所以为了缓解各自财政压力,它们都需要增加税收。为了防止税收对本国竞争力的影响,它们都希望那些所谓的税收天堂能够更加收敛一点,降低那些免税地和低税地(原文 “办税率” 有误)带来的吸引力,这样大家就可以更加放心地对跨国公司征税。好,所以这些主流国家对于全球最低税,在今年一直都持非常一致的看法。
所以我们看到,当 G7 最早达成全球最低税 15% 的时候,其实大多数国家都是支持的。因为大多数国家,尤其是主流国家的所得税都在 21% 以上,其中包括中国。中国我们都知道,刚才也说了,名义所得税是 25%,对吧?所以将全球所得税提高到 15% 以上,其实对大多数国家都没有影响。但是如果提高到 21%,受影响的国家就会非常多。原来美国想将全球最低税提高到 21%,那么受影响的国家非常多,如果把它提高到 15%,受影响的国家就会大幅度减少。我们现在看到的情况,从全球来看,只有 23 个国家和地区会受到影响,也就是说在全球只有 23 个国家和地区,其所得税是低于 15% 的。但是如果提高到 21%,受影响的国家可以高达 65 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包括香港、新加坡这些地区都会受影响。所以美国为了换取大家一致同意,增加同盟军,降低全球最低税通过的阻力。
是不是第一步就把它的方案放在全球最低税 15% 这样一个水平,这 23 个低于 15% 的国家和地区中间,绝大部分都是避税地和半避税地的国家,所以他们的谈判能力很弱,他们在全球几乎没有影响力,所以他们只能接受,按照主流国家的说法,他们可能不需要我们做工作,他们自然而然就只能听从我们的安排,这是我们看到的。但是是不是意味着全球最低税就一定毫无悬念地一定会落地呢?我们也发现这中间其实存在着一些障碍。第一个障碍,最主要的障碍,我们认为就是因为税收其实是一个国家的主权,对吗?一个国家的主权,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办法完全决定其他国家的税收政策,当然世界是一体的,当一个国家违背全球大多数国家意愿的时候,其实这个国家在全球就会被孤立,所以税收虽然是主权,各个国家都不愿意轻易把自己的税收主权上交。但是因为全球博弈的需要,所以税收主权其实有时候是不得不做妥协,尤其是对于那些没有多少筹码的国家和地区而言。
第二个就是全球最低税的适用范围到底是多少?到底对什么样的企业实施全球最低税?当然美国的说法是希望对所有的跨国公司都实施全球最低税。但是按照 OECD 原来的分类,大家还记得吗?支柱一只是讲数字企业,支柱二是收入达到 7.5 亿欧元的超大型的跨国公司,对吗?对它们征税,这样的话就不影响其他的公司。
那如果按照美国的要求,对全球所有的跨国公司来征税,那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对任何一个国家,只要是跨国经营的,都有可能受到这个税率的影响。这样的话就导致征税范围会变得非常广泛,同时征税成本也大幅度上升,在这个适用的范围上面,其实全球包括 G7、G20 和 OECD,他们基本上达成了一个共识,就是至少数字企业是应该征税的,对吗?至少超大型的跨国公司是应该征税的,尤其是那些以无形资产收入为主的,利润很高的,同时税又很低的这些典型的以收取专利的这些消极收入为主的公司,应当首当其冲,这是大家达成的共识。
第二,以较低的数字税的代价来换取主要国家对于全球所得税的支持。大家想一想,这就是美国的想法。美国希望以最低的数字企业赋税的代价来换取全球支持美国加税。全球最低税的通过,显然会使得超大型的跨国公司的税负会增加。但是是不是会影响所有的企业,我们还需要再做进一步的分析。
第三就是数字税的问题,现在美国承诺的是对于规模最大、利润最高的跨国公司,尤其是这 100 家跨国公司,拿出销售利润率 10% 以上的利润,中间的 20% 分配给市场国。但是超过 10% 销售利润率的这一部分利润,假如说有 100 亿,这其中有 20 个亿可以给消费市场国来进行分享,对不对?但是消费市场国如何来进行收入的地区的划分,也就是大家怎么来分享这一块,对我们争得来的这一块蛋糕又存在着很大的分歧,所以这中间是存在分歧的,所以大家可以看到这里面有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表态,就是怎么来共享这一部分我们争取来的利益,其实存在一种障碍。好的,这是我们看到的这样一个过程。
然后接下来我们再看,虽然 G7 也好,G20 也好,包括 OECD 也好,都做出了相关的表示。我相信有很多人还不清楚所谓的 G20、G7 和 OECD(原文 “OECB” 有误)它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我们把它稍微说一下,G7 我们知道是全球最重要的几个发达国家,对不对?他们决定了全球政策的最基础的条款,然后交给 G20 来进行讨论。G20 讨论以后实施一般都是委托给 OECD 来实施。所以我们可以想象一下,G20 也好,G7 也好,只是做一个意向上的、方向上的、概念上面的一个统一。
然后具体实施是交给 OECD,也就是 OECD 其实是承接了 G7 或者 G20 的委托来进行条约落地的这样一些设计。但是具体条约如果关系到各个国家来签约,是不是还要经过国内立法?然后才能实施。所以我们把它分为这样几个过程。
第一个是谈判,这个谈判主要是在 G7 和 G20 层面上面来谈判。当形成一致行动以后,然后就签署 G7 和 G20 的意向书,然后把这个意向书交给 OECD 来实施。当然 OECD 在实施过程中间到底有没有障碍,是不是还取决于 G7(原文 “机器” 有误),对吧?大概是这么一个基本的过程,所以我们说 G20 代表的是全球经济治理,所以一般都是以 G20 的峰会领导人通过博弈,然后形成所谓的框架性的协议。
这种框架性的协议本身就是讨价还价的结果,然后将这个结果的落实交给 OECD。因为 G20 它并没有一个实施机构,所以 G20 最主要的合作伙伴就是 OECD 经合组织。所以经合组织经常是接受 G7 以及 G7 的扩大版 G20 的委托,然后在 G20 会议的各个过程中间,来落实 G20 所达成的这样一些所谓的原则性的条款,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关系。所以 OECD 通过各个阶段来支持 G20 的这种所谓的意志,或者说他们所达成的协议。比如说帮助定义议程,提供政策选择,达成共识,制定全球标准,也就是在实施方面都是交给 OECD 来实施。
但是实施的效果好还是不好,是不是又取决于 G7 和 G20。比如说我们前面讲的 BEPS 行动方案(原文 “BBS 行动方案” 有误,“bias 行动方案” 表述不准确),在 2013 年就已经出台了。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因为美国并不主动,所以使得这个 BEPS 行动方案在过去它落地的效果其实很差。
好的,接下来我们要重点跟大家介绍就是全球最低税。那么对于各个地区和各个国家,以及对中国可能产生的一些影响。当然这些影响还只是我们在今天的一个畅想,或者说是我们的一种猜测。这种猜测到底有多大程度能落地,是不是还取决于下一步,有一部分地区它的所得税率居然为零,甚至它根本没有所得税的税号。大家都知道在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税号就是我们的身份证号,对吧?而这些地区居然连税号都没有,所以根本谈不上征税。
当然也有一些地区它的税是低于 15% 的,这些地区有一些是欧洲的,尤其是东欧和中欧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吧?或者是 10%,或者是 12.5% 这些地区,也包括爱尔兰,大家都知道苹果公司很喜欢把它的所得税的所在地放在爱尔兰,就是因为它的税率低于 15%(原文 “低于 15” 表述不完整),所以这些国家和地区显然会受到影响。还会对一些其他的国家和地区也会产生影响。
大家想一想,当全球所得税的最低定到 15% 以后,那意味着依靠税收这个政策去吸引全球跨国资本,这条路走不通了,对吧?那这条路走不通以后,意味着我们得另辟蹊径,我们要想其他的办法。除了所得税以外,还有哪些能够吸引资本进入到我们这样一个所谓的投资环境呢?显然要通过其他的硬件和软件的改善来吸引资本。所以我们说所得税其实并不是唯一的原因,但是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除了所得税这个优势没有了以外,我们还能采取的措施可能就是这样一些措施。你比如说交通、通讯、能源供给,法治环境、政策因素、投资环境,这些对投资都会产生影响。尤其当所得税这样一个最好用的工具失灵以后,也就是我们讲的软环境的建设就变得非常重要,这是我们看到的。
同时我们又在想,所得税虽然调整到了 15% 以上,但是不是意味着其他税就没有机会呢?好像也不是。比如说对跨国交易来说,除了所得税,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税收就是关税,对吧?关税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对于贸易来说非常重要的点。所以所得税完了以后,可能他们会通过调整关税或者是调整汇率政策,来获取所谓的竞争优势。所以这是我们看到的显而易见的有可能。当所得税这个条件锁定以后,接下来闻风而动的可能就是关税。
然后我们又在想,其实都是我们的一些分析,如果全球最低税实施了,那么意味着以邻为壑的税收政策寿终正寝?但是以邻为壑的这种心态是不是仍然还有,那么如何能够使得我们变得更加有吸引力?显然我们会出台更多的政策。所以其实我们看到 2020 年 1 到 10 月份,这是根据全球的数据。2020 年 1 到 10 月份,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所发布的跟国际贸易相关的政策中间,有相当一部分都是以邻为壑的政策。
所谓以邻为壑,就是没有考虑到共赢的政策,都是如何使得我变得更加有吸引力的。所以这一政策我们把它列了一下。红色的部分所占的比例就是这个政策的实施会使得投资环境在全球变得更加恶化。红色的部分是更加恶化的这种贸易政策。真正这个可持续的贸易政策就是有好处的,对于全球来说是起着正面作用的政策。它占的比例就是橘黄色的这一部分,所以大家看到占的比例远不如红色的部分,对吧?那说明全球现在面临的政策环境,在所得税这一条如果没有办法进行竞争以后,会使得大家在贸易政策上面更加极端。
接下来还有个问题,就是对于双边的这种贸易税收政策。大家知道现在有很多双边的所谓的经济体,你比如说中国有中国跟香港,对不对?中国跟新加坡,中国跟其他地区,那北美也有一些自由贸易区。那这些双边政策它的所得税率以及股息的这种分配率,其实都低于 15%,我们把它叫预提税,对不对?它都低于 15%,那这些税率是不是也有可能很快,我们想象一下,就也有可能会跟着要调整。
对中国来说,我们梳理了一下中国双边条约中间关于股息的税率,低于 15% 的国家和地区大概包含这样一些地区。那这些地区的所得税率是否需要调整?显然在全球最低税 15% 以后,就可能也面临挑战,吧?尤其是中港之间(原文 “中港中心” 表述有误)。我们看它的预提税率,有条件的最低可以达到 5%,所以远远低于我们前面讲的这个 15% 的全球最低税。这些可能会是下一轮 G7 或者是 G20 马上就要出台的。
好,这是不是属于补丁类的政策?来弥补我们原来在全球最低税 15% 的时候没有涵盖到的税收的这样一些漏洞,还有对中国企业的影响,我们也把它梳理了一下。首先我们从两大支柱上面来梳理,按照 OECD 的两大支柱。第一类第一大支柱是数字企业,数字企业。第二类是收入达到 7.5 亿欧元的企业,我们发现这对中国的影响其实非常小。中国的大型金融机构,石油和互联网公司,海外收入和利润占比都不超过 10%。
按照 G7(原文 “机器” 有误)的目前的这样一种预案,其实不会受到影响。也就是第一支柱对中国的跨国公司,中国所谓的数字企业的影响其实非常低。比如说我们讲的 TikTok(原文 “t tok” 有误)、滴滴这些公司他们在海外的收入占他整个收入都不到 10%。好,所以没有什么影响。
第二,中国企业的名义所得税是 25%,离全球 15% 的最低税,还高出很多,所以它对中国也没有影响。换句话说,如果将全球最低税提高到 15% 以上,对于中国 25% 的所得税来说,其实是好事,海外的吸引力进一步下降。所以其实中国虽然没有表态到底是否会支持这样一个全球最低税的政策,但是大家想一想,其实中国应该是乐见其成的(原文 “乐其成” 表述有误),因为它符合中国利益。
然后对于离岸公司架构的影响,这个我们要具体说一下。也就是中国有一些公司,它的注册地就注册在那些免税地。那因为免税地的税收优惠没有了,那么会产生哪些影响?尤其是对那些财富家庭,所以这是我们需要重点来跟大家做一些分享的,大概我们把它分为几个部分。
中国的企业之所以在离岸地,尤其是那些免税地来建立企业,其实他们的目的并不仅仅或者说并不唯一是为了节税。他们还有其他的安排,节税是其中之一。最重要的安排大概包含这么几个,第一个是境外上市,第二个是隐私保护,对吧?第三个是节税,第四个是逃避中国的管制(这种表述不准确,企业在境外设立架构原因多样,不一定是逃避管制),第五个是为了他们自己的身份安排,所以他们做境外架构的设计。
全球最低税实施以后,我们发现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功能避税这个功能可能会下降。我们说的是下降,并没有说这个功能完全丧失,但是意味着其他的功能仍然还在。显然我们需要回归初心,就是我们去海外设立这家公司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节税,还是为了其他?所以这是我们需要考虑的。所以我们把它分为两部分来讲。
第一,已经在海外设立了离岸架构的这些公司,会导致的结果就是全球最低税的实施,会使得避税的效果大打折扣,但不是没有了,大打折扣。但是对于高净值人群获得海外身份、境外上市,这些仍然还在,所以从税收的角度,我们就可能需要考虑,假如说你的公司已经在百慕大了,你到底需不需要把它撤掉,还是维持现状?那么是不是我们需要考虑除了税以外,我们到底还关注哪些?如果我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税,而它税现在的优势已经没有了,那是不是意味着这家公司存在的意义已经没有了,对不对?
好,所以我们说在考虑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以外,税收成本是需要我们重新考虑的。企业的税收,居民身份,实施何种税收管辖权等等,以及怎么样去避免全球征税,最高税率等等。这些可能是我们要进一步考虑的一些问题。那么对于那些还没有去离岸地,或者正在设计准备去离岸地的,是不是我们更需要思考,或者说主动性会更好。因为他还没去,对不对?
那税是不是我们的最主要的目的?当全球最低税变成了 15% 以后,那税显然已经不再是我们最主要的目的了,这个目标已经落空了,那么是不是还需要去那些避税地呢?显然它的重要性或者说它的吸引力跟原来相比会大幅度的下降。当然我们刚才讲了,除了所得税,是不是我们还需要考虑关税、销售税甚至是其他的,对吧?
这一税收政策的影响很明显。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经营利润创造国或者是地区成为优先的选择的因素,主要考虑到税收管辖权等等这样一些因素。在关税方面也可能成为下一个我们要关注的重点,对于个人和家庭来说,我们把它分为几个部分来跟大家做介绍。
第一个就是对于身份的安排会变得更为重要。大家知道我们原来在讲财富家庭的时候,我们一般都希望以企业股权的方式来持有资产。所以它是一个境内税务居民身份。但是他的公司是不是可以设在百慕大?但是如果现在公司设在百慕大,导致的所得税仍然有 15%,那就意味着现在我们是不是要回归到个人身份的设计上面了。所以我们看到下一步可能产生的结果就是基于家庭成员本身的身份安排可能会成为一个重点。也就是我们原来经常讲的,在财富管理中间经常讲的资产法人化。
个人资产法人化这个逻辑可能会面临挑战。当你的资产法人化(原文 “法律化” 有误)以后,所导致的税收可能不像原来那么有利了。所以会出现企业资产法人化会让步于资产个人化的情况,也就是我们会看见更多的企业资产,或者说个人家族的资产,是以个人的名义来持有,而不是以公司名义,这是第二个。
第三个是基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保险、信托和其他安排会变得非常活跃。大家可以想象,如果你将家族资产不放在企业,而是放在个人名下,个人在市场上面临的风险比企业的风险是不是会更多,我们面临的不确定性,我们面临的个人行为风险、婚姻风险等家族风险,对不对?会比企业更为复杂。所以它会导致针对个人的保险需求、信托需求会变得更加强烈,所以会带来更为复杂和更为活跃的一些安排。然后留学和移民跟资产之间的关联会变得更为紧密。原来我们将资产的关联与企业连在一起,现在会更多地与留学、移民关联在一起。
然后对于企业资产,全球最低税对企业资产的影响,第一就是以避税地和半避税地的企业去持有资产,这种方式会产生严重影响。在全球最低税出台以后,企业主在设计企业架构的时候,不能将企业税的规避作为设计的出发点,而应该将其他风险的规避设为重点。也就是在做企业架构设计的时候,要回归初心,不能纯粹以节税或者税收筹划为目的。否则的话会导致后面出现一系列的问题。
企业的公司架构将会呈现出扁平化的趋势。我们原来的架构喜欢 A 下面是 B,B 下面是 C,C 下面是 D,看到吗?这种叫做金字塔式的结构。在全球最低税 15% 的情况下,架构越多,对于节税效果的影响会变得越小,所以没有意义,因此会导致中间架构进一步减少,呈现扁平化。
已经拥有海外避税地架构的企业,其实我们建议,我们也相信它们会静观其变。并不是因为避税地的所得税优惠已经没有了,就需要把这家公司撤掉。比如说我的公司已经在百慕大了,百慕大的所得税原本是 0,现在变成 15% 以后,我要不要把这间公司去掉?那去掉以后去到哪里?去掉以后去的那个地方是不是还会比 15% 更低呢?
我已经在那里了,而且在那里的功能并不只是避税,我还有其他功能。丧失一个功能后其他功能其实还在,对不对?如果因为这个功能没有了,就把它迁到其他地方,会不会导致在这个功能没有的前提下,其他功能也没有了呢?好。
然后就是对于金融资产,我觉得对金融资产的影响最主要的是会影响到所投资公司的利润。比如说我们原来都喜欢投那些避税地的公司,因为它税收少,所以导致税后利润上升,对吗?当这部分税收红利没有了以后,对于这些公司的估值,因为税的原因会受到影响,会使它的税后利润下降,对吧?会影响它当期的税后利润。但这也会使得我们对投资更加回归初心,回归到这家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而不是短期的节税,所以这是我们看到的。当然,对税的调整对债券也会产生影响,会影响发行债券企业的税后利润。
然后对于实物资产,这也是我们想给大家介绍的。不动产的持有方将出现个人持有增多的可能性。因为我们原来都希望将不动产放在公司名下,然后把这个公司放在海外。但是这样的一种架构会导致更多的税。所以相比之下,有可能会导致个人投资者增加艺术品和另类投资的持有和交易,也会从法人开始向个人转移。但是第三点我们想提醒大家,当你将这些资产从法人向个人转移的时候,大家要注意个人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黑天鹅风险会变得更高。因为这个世界上最不确定的就是人本身,对吧?
还有就是家族信托,家族信托的设计,我们有很多在海外的家族信托都是设计在避税地来规避收益所缴纳的所得税。如果实施全球最低所得税,那是不是也有可能导致家族信托中相当一部分来自企业税后收益的运营收益出现下跌?所以它可能会影响家族信托的税后收益规模,因为全球纳税成本上升了,这是第一点。
第二,海外避税地的信托安排中受益人的税收情况其实不明确。海外信托中的受益人到底会享受什么样的税收地位,现在我们还看不出来。但是很明显这种税收地位一定会比现在变得更差,而不是更好。那么对于境内信托来说,可能面临着机会。大家想一想,当海外信托面临困难的时候,反过来也就意味着对境内来说可能是机会,对吧?所以我们想得出今天这个课程的一些基本结论。
第一就是全球最低税大概率会落地,尤其是在 7 月 1 号,全球 130 个国家和地区,占 GDP90% 的经济体都同意或者原则同意实施全球最低税以后,这个一直未落地的靴子就有可能落下来了。所以可以说全球最低税基本确定落地。但是就一些非常细节的内容,包括什么呢?实施范围到底是所有的跨国公司还是一部分,以及是名义税率 15%,还是实际税率 15%?因为现在讲全球最低税 15%,并没有讲清楚它是实际税率还是名义税率,对吧?还有就是实施的力度到底有多大,这些细节还在博弈当中,但是我们知道这只是细节,趋势已定。
如果实施会导致其他税种相对调整,如果实施会导致高净值人士的财富管理出现极大程度的调整和变化。主要包含几个我们认为比较重要的方面。第一个就是个人的身份安排会变得至关重要。第二个是架构,企业的架构会面临全新的安排。我们可以看到的趋势就是架构会扁平化,企业会开始出现回归国内这样一种现象。第三个尤其要引起大家注意的就是基于个人持有资产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会进一步上升。由此会带来我们会看见更加复杂的因个人变化所带来的资产风险。第四个就是基于资产安全和隐私保护所导致的境外资产的需求,这一部分需求是否仍然存在。好的,这就是今天我想给大家分享的内容。好,谢谢大家。
宋健
金库网认证讲师
宋健老师是法学、金融学、管理学、经济学多学科复合型专家,同时也是CPB/CFP/CTP®持证人,PH.D/MBA CPB/CFP/CTP投融资管理与企业架构设计专家,擅长私人银行客户需求分析与服务、产权梳理与公司架构设计 、资产增值与投资管理等方面的分析。
  • 要点
    在今天的讲座中,您将要分享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今天我给大家带来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全球最低企业税的一些思考,以及代孕所导致的财富风险。这些研究议题在中国境内属于前瞻性的,并且可能会对未来的财富管理产生深刻影响。
  • 要点
    您提到的私人银行大赛是什么活动?目前报名情况如何?
    私人银行大赛是一个在中国境内规模较大且层次较高的银行行业比赛,目前已经有超过七千人成功报名参加。活动将持续到本月底,主要面向中国大陆的选手,同时也包含部分来自香港和台湾的参与者。
  • 要点
    参加私人银行大赛的意义何在?
    参加这个大赛可以让你看到同行的表现,了解当前中国私人银行和财富管理行业的关注焦点及前沿问题,从而提升对财富管理的认识,并有机会感受到同行的进步。
  • 要点
    全球最低企业税的倡议由谁提出,其目的是什么?全球最低企业税倡议的最新进展如何?
    全球最低企业税的倡议是由美国财政部长耶伦在2021年4月5日提出的,旨在结束过去30年全球各国和地区之间的税收竞争,减少企业所得税流失,以解决资金和跨国公司避税问题。最新的进展是,在今年7月的G20财长和央行会议上,已有130多个国家达成了框架性的协议,基本认可了全球最低企业税的概念,这意味着该政策有可能在未来落地实施。
  • 要点
    全球最低企业税对避税地如开曼群岛、新加坡等会产生何种影响?
    全球最低企业税的出台将对传统避税地和半避税地产生重大影响,可能促使这些地区的现有架构发生变化,因为许多企业将资产放置在这些地方以享受零税率或低税率的优惠。当这些优惠消失后,企业需要重新考虑其在这些地区的设立架构及其税务安排。
  • 要点
    在高失业率的情况下,美联储更看重的是失业率还是通胀?美国最新的失业率数据情况如何?
    美联储更看重的是失业率,即使这意味着要忍受通胀的上升。他们认为在两害相轻的情况下,维持较低的利率水平以降低失业率是更重要的。五月份美国失业率数据仍然很差,并且从经济指数来看,直到今年3月份才出现复苏迹象,信心指数由负转正,但全球经济普遍缺乏信心。
  • 要点
    美国当前财政压力主要来自哪些方面?
    财政压力主要来自财政赤字的大幅上升,上一届政府已将企业所得税降至21%,进一步降低将导致财政情况恶化。此外,疫情导致财政状况严重下滑,而拜登政府提出的1.9万亿经济纾困计划和2万亿基建计划将使得财政赤字情况更加严峻。
  • 要点
    美国财政赤字的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
    2021年美国财政赤字创历史新高达到2.3万亿,加上拜登的经济计划,赤字将进一步飙升。而且,公共债务占GDP的比例持续增长,已经超过法定限额,导致美国经常需要国会特批,有时甚至会影响政府运作。
  • 要点
    美国企业所得税的情况及其对未来的影响是什么?
    过去几年美国企业所得税有所降低,占GDP的比例远低于OECD其他国家,这为恢复到正常水平提供了条件。美国政府计划将企业所得税从21%提高到28%,以缓解财政压力,但同时也担心税率提高会导致企业外流,因此提出全球最低所得税建议,旨在减少税收洼地对美国企业的吸引力,并阻止资本外流。
  • 要点
    美国为何要协调全球的税收政策?
    美国协调全球税收政策的原因在于大量制造业外迁、回流美国的资金以所得税分红形式减少以及财政紧张度上升,需要增加所得税来解决财政问题,并通过强化防护墙降低海外对美国制造业企业的吸引力。
  • 要点
    全球税收政策协调的历史背景是怎样的?
    全球税收政策协调的历史背景始于早年发达国家和主要经济体认识到由于各国各自为政导致税收流失的现象显著。2013年G20峰会上,各国达成共识,要惩罚全球低税地区,并委托OECD于2013年出台了“拜布斯行动计划”,旨在打击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为。
  • 要点
    “拜布斯行动计划”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拜布斯行动计划”主要包括强调跨国公司的实质经营和提高透明度,特别是针对那些在避税地无实质经营的公司;提出双支柱税改方案,其中第一支柱针对数字企业,允许市场国(消费国)对数字企业至少20%的全球利润征税。
  • 要点
    为什么会出现针对数字企业的税改方案?
    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发展,许多大型科技公司选择在避税地注册并销售全球产品,导致利润主要在避税地,而实际消费地的市场国无权分享这些数字企业的利润。但现在,一些市场国家认为消费者购买行为创造了价值和利润,因此主张有权分享数字企业部分利润。
  • 要点
    美国政府对于OECD提出的数字企业征税方案的态度如何变化?
    美国政府最初基于安全港原则,允许本国跨国公司自主决定是否遵守OECD的数字企业征税规则。但近年来,美国遇到实际问题后开始改变立场,在2021年G20财长和央行会议上表态准备放弃安全港原则,推动对数字企业的利润征税,并对第一支柱的相关征税范围和税率进行了修改。
  • 要点
    美国在第一支柱上做出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美国在第一支柱上做出大幅度缩减的调整,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换取全球对于美国提出的全球最低税的支持。放弃一部分安全感以推动全球最低所得税的实施,并将税率设定在15%。
  • 要点
    美国为何要将全球最低税率提高到15%,并相应提高企业所得税?
    拜登政府希望通过推动全球最低税率提高到15%,来降低除美国以外地区的对于美国企业的吸引力,从而放心提高美国国内企业的所得税,增加财政收入且不影响整个税基。为了防止企业因国内税率提高而转移利润到境外,拜登政府还修改了全球无形资产低税收入的税制,将海外子公司的全球无形资产低税收入税率从10%提高到21%。
  • 要点
    美国为何将全球最低税从原先建议的21%调整至15%?
    美国最初希望将全球最低税定在21%,但由于面临高难度和高阻力,最终调整为15%,因为全球税率低于15%的国家和地区非常少,这样更容易让大多数国家逐步提升税率并获取税收优势。
  • 要点
    全球最低税的实施可能性如何?是否存在阻碍?
    全球最低税的实施存在一定的可实现性,尽管过去20年全球税率呈下降趋势,但若实施12.5%的全球最低税,其对全球经济的影响有限。然而,提高到15%可能会对全球经济产生更广泛的影响。尽管主流国家如G7和G20支持这一提议,但税收主权问题以及如何定义跨国公司的范围等仍构成阻碍。此外,对于全球最低税使用范围和征收标准的界定也存在分歧。
  • 要点
    G7、G20和OECD之间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
    G7是全球最重要的发达国家,它们决定了全球政策的基础条款,然后交给G20进行讨论。G20讨论后的意向通常会委托给OECD来实施。
  • 要点
    OECD在国际经济治理中的角色是什么?
    OECD实质上承接了G7或G20的委托,负责将他们的意向转化为具体政策并落地实施。具体表现为,在条约设计、立法建议以及标准制定等方面,OECD作为主要实施机构,帮助定义议程、提供政策选择、达成共识并制定全球标准。
  • 要点
    全球最低税的实施效果如何?
    全球最低税实施效果的好坏取决于G7和G20。例如,BBS行动方案虽然已出台,但由于美国未积极执行,导致该方案落地效果差。
  • 要点
    全球最低税对不同地区的影响是什么?
    全球最低税设定为15%后,可能影响到某些地区因所得税率低于15%而失去竞争力,比如部分欧洲国家、东欧和中欧地区,以及爱尔兰等低税率地区。同时,这也会促使各国政府关注除所得税以外的其他吸引资本的措施,如改善基础设施、通讯、能源供给、法治环境、政策因素和投资环境等。
  • 要点
    全球最低税是否意味着其他税种不再重要?
    即使全球最低税提高到15%以上,其他税种如关税仍具有重要意义。当所得税失去竞争优势时,各国可能会调整关税或汇率政策以获取竞争优势。
  • 要点
    全球最低税落地实施后对高净值人群财富管理的影响有哪些?
    全球最低税实施后,高净值人群的财富管理将面临个人身份安排、企业架构扁平化、个人持有资产增多、境外资产需求变化以及基于家庭成员间的保险、信托和其他安排更为活跃等挑战。此外,家族信托的设计也受到影响,受益人的税收地位可能不如以前明确,境内信托可能因此出现机会。
  • 要点
    全球最低税是否会影响中国的跨国企业和离岸公司架构?
    对于中国跨国公司,尤其是大型金融机构、石油和互联网公司,由于海外收入占比不高且名义所得税率高于全球最低税,因此受全球最低税影响较小。但对于有离岸公司架构的企业,全球最低税实施后,避税效果将大打折扣,企业需要重新考虑税收成本以及其他如居民身份、税收管辖权等问题,并可能调整资产持有方式和个人身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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