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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专享
发布
2020-10-29
73次
67人
0.5分
讲师介绍
刘钟鸣
•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 律师执业多年
• 曾任知名券商项目经理、私募基金风控经理等职位
课程亮点
1、浓缩总结:合同编的内容概括和在民法典中的地位介绍。
2、通俗解读:挑选出此次民法典之合同编重要的法条详细解读。
3、案例普法:辅之以案例,易于了解。
你将获得
1、合同编的地位和主要内容
2、合同编中的二十一个法条的精准解读
3、合同订立、履行、解除等正确方式
课程内容
一、合同编地位。
民法典中,无论从篇幅还是重要性程度而言,合同编都非常重要,它主要包括合同订立、是否有效、履行和解除等。
二、选取了二十一个典型和重要的法条进行解读。
合同编内容较多,其对各行各业包括金融行业的影响是巨大而广泛的,这里选了二十一个重点法条,具体包括:
1、合同订立方式有新增,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也就是说合同该如何订立是当事人之间的事情,若没有产生纠纷,那就用不上裁判,而只有当事人之间产生了纠纷,最后判定合同是否订立,解决纠纷时才会用到裁判规范。
2、增加了“债券募集说明书、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宣传”同为要约邀请表现形式。债券发行人接受投资者交纳投资款的行为则为对投资者具有明确内容邀约的承诺,双方之间的债券合同关系自投资者购买债券时成立。
3、新增预约合同内容。订立预约合同后,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4、保证方式。这点非常重要,在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保证人应当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5、格式合同条款有新增。金融机构提供的是格式条款,同时就有揭示义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6、禁止高利放贷。
7、在典型合同中增加中介合同。规定了中介合同专章。
8、扩大电子合同成立时间。
9、新增网购合同条款。
10、完善利益第三人合同规则。第三人实际上处于一种类似于债权人的地位。
11、完善合同保全制度。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12、对债权人代位权进行修改。
13、情势变更条款。一般是指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一种状况。
14、违约方的合同解除权。
15、明确规定选择之债。
16、新增债务人抵销权一种情形。
17、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有效。
18、分期付款之法定解除权,新增合理期限。
19、所有权保留中登记对抗主义。
20、霸座行为等规制。
21、建设工程合同。
适合人群
理财师和私人银行客户经理:了解民法典(合同编)如何影响投资和资产配置。
私有产权人:了解民法典(合同编)有助于促进企业合法前提下发展壮大。
普通公众:了解合同编对日常生活的影响。
刘钟鸣
主讲方向:金融类法律问题
教育背景:
• 清华大学 法律硕士
• 瑞士苏黎世大学 法律系交换学习
•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管理学学士
工作经历:
• 2014.9-2016.11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场外市场业务部高级经理
• 2016.11-2017.12 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部投资总监
• 2017.12-2019.11 北京云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部总监
• 2019.11至今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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