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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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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分
婚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是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最新司法解释能够在哪方面保护无辜配偶受债务牵连?本期将为您讲解婚内债务的责任认定与防范债务牵连的策略(上)。
一、现实困惑:因丈夫债务被列入强执名单
.依据债权人的主张
二、最新司法解释:家庭主妇为之“普大喜奔”
.“共债共签”
.“家事代理共同债务”
.“超出日常所需债务,由债权人举证”
三、举证责任变更:为“无辜配偶”带来一线曙光
不承担共同偿债责任的当事人为何仍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还要用夫妻共有房产还债?下期我们将继续为您讲解“曙光”背后潜在的危机,以及非债务方配偶如何通过避免受债务牵连。
刘东华
主讲方向:法律法规
教育背景: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硕士学位
•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 专职律师,担任公司、政府机构、公益组织和个人法律顾问,执业20年
• 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合作教学17年,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多项全国立法和地方立法项目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
• 曾担任北京当代金融研究院研发主任,负责研究院各类法律课件、教材和项目撰写、修订与法律领域的课程研发
发表著作:
• 《实践中的公益法》,合著,法律出版社,2012年6月第1版
• 《公益法律研究》(第一卷),主编,法律出版社
• 《妇女法律研究案例·指南》,副主编、撰稿人,中国工人出版社,2000年8月
• 《生活中的法律——人身权利疑难百问》,副主编、撰稿人,中国工人出版社,200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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