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买的都按重疾赔付,要多赔三次,但轻症三次赔付是不同的轻症
老合同 按老合同。新合同按新合同
有一个疑问,刚才说到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没有理解,比如,2010年购买的重大疾病,甲状腺癌症划归重疾,而在2025年罹患甲状腺癌,那在这时候应该定义重疾还是轻症,还有新规的出台之后,对于已投保的老合同如何定义,如果罹患疾病,根据新的定义还是原来老合同定义
买的没有卖的精,主要是保险公司条款太多,要仔细看清楚
分组 由要求到 后来不用分组 理赔 也要优化的
请问老师,在新规出台前买重疾还是出台后买性价比高,费率会有什么变化吗?
修订前买的重疾险,应该还是适用之前保险合同的条款来赔吧
重疾认定和自由裁量权 保险公司通常占优势 还要间隔期等细分要求 理赔到位 并不容易 如何解决 从买方视角?
理赔年龄41-50理赔率高,是否和此年龄段投保率占比有关?
作为从业12年的保险经纪,我的重疾长险保额124万,欢迎大家在群里探讨保险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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